交友不慎 浦城一未成年少女遭强奸拍裸照
07.09.2015 13:12
本文来源: 福建之窗
本报讯 未满14周岁的刘某,放寒假在家,通过陌陌交友软件认识了“80后”青年钟某,两人约见面后却被迫与其发生性关系。8月31日,笔者从浦城县检察院了解到,经该院提起公诉,法院以强奸罪判处被告人钟某有期徒刑四年。
今年2月初,因学校放寒假,刘某拿着刚买的手机下载陌陌交友软件,认识了钟某。尚无社会阅历的刘某在与钟某聊天中,将自己的出生年月日告诉了对方后,很快被他风趣幽默的谈吐及编造的“高富帅”身份所吸引,意图与其发生性关系的钟某便提出见面。
2月9日上午10时,两人约在浦城步行街见面,见面后双方核实身份后一同逛街。约2小时后,钟某提出开房休息,二人随即进入一家宾馆登记。在房间内,钟某两次欲抱住刘某均被推开,在第三次时,刘某并没有拒绝并与其发生性关系。期间,钟某还用手机拍摄二人裸体合照。
案发后,钟某对自己的行为供认不讳,根据司法解释规定,与未满14周岁的少女发生性关系,如果行为人明知对方年龄,则不论幼女是否愿意,均应定为强奸罪。因钟某明知刘某未满14周岁,还与其发生性关系,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原来“阅历丰富”的钟某曾因盗窃罪、脱逃罪等罪被关押,去年5月底刑满释放出狱。去年12月又因涉嫌诈骗罪被公安机关取保候审。
(陈金英 郑益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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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9.2015 1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