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小吃店燃爆追踪:禁用50公斤液化气瓶 亡羊补牢?

28.11.2014  16:09
9月19日,发生在厦门福园公寓小吃店、导致5人当场罹难的燃气爆炸事故,祸首是一个50公斤的液化气瓶;11月25日,厦门美湖路小吃店发生又发生一起严重燃气爆炸事故,从现场抢救出来的,同样是50公斤的液化气瓶。今天,厦门出台规定,瓶装燃气企业禁止向中小餐饮场所供应50公斤的液化气钢瓶。为什么要出台这样一刀切的规定?这样的规定,有效果吗?今天,我们记者来到9月19日燃气爆炸事故的发生地--小餐饮店众多的厦门湖里区福园公寓,了解这里的小吃店业者怎么看。   在厦门福园公寓一楼的这家东北菜馆,老板娘孙女士正在厨房里忙活,一旁两个50公斤的液化气瓶显得相当醒目。孙女士说,一大早安监局的工作人员就上门检查,告知必须更换成15公斤的液化气瓶使用。   孙女士(现在一个星期用两大罐,如果换小的,估计一天一罐都不够,价格贵了三分之一)   孙女士告诉记者,她的菜馆刚开张一个月就受到919燃气爆炸事故的波及,当时自己和丈夫都受了轻伤,11月2日饭馆才重装开业,至今想来还是心有余悸,因此尽管不理解15公斤和50公斤液化气的区别,但还是会全力配合。   孙女士(必须配合啊,现在人出了厨房,总阀门就全部关掉)放:根据厦门市政园林局的通知,中小型餐饮场所指的是面积小于600平方米的餐饮场所。而在福园公寓一楼的这一排餐饮店,基本都属于这一范畴。记者随机走访后发现,目前他们中绝大多数使用的是15公斤的液化气瓶。经过9月19日事故后,店家们显然都非常重视用气安全。   店家(不敢用大的,看着都害怕)店家(现买,每次送两瓶过来,没有就打电话换) 店家(感觉用正规的好一点,黑气残渣多,燃烧不充分,其实未必便宜,赚钱多少命要在,不然也没用是不是)   记者联系厦门市政园林局,对方婉拒了我们采访要求,仅表示之所以出台这一规定,是出于安全考虑。可禁用大瓶,换成小瓶是不是引发事故的关键所在呢?今年厦门发生了大小10起燃气爆炸事故,大多与使用者的安全意识缺乏未按规范操作有关,因此如何给餐饮店用气加多一道"安全阀",更应成为有关部门要考虑的问题。   店家(很多店都不知道要如何去应对 不注意 没有安全意识 应该要多加引导 宣传)   根据国家规定,使用50公斤液化气瓶必须要设立独立的气瓶间,而绝大部分小吃店显然不具备这一条件。有市民质疑,如果事故发生与50公斤液化气瓶有关,为什么在919燃爆事件发生后,有不少的小吃店仍在继续使用,直到11月25日同样的悲剧再次发生,才通知禁用?在这67天时间里,监管部门的安全排查,究竟发现了什么问题,有没有抓住症结?也始终没向市民公布。   记者注意到,9月19日发生燃气爆炸的福园公寓小吃店眼下还是一片狼藉,几名工人还在清理现场。为什么在60多天的时间里无人清理我们不得而知,但67天后,同样的事故再次发生,各相关职能部门又要忙上一阵。有市民说,平时可以管理液化气瓶的部门不少,但现在的液化气瓶对他们来说,似乎成了个"烫手山芋"。   福建新闻频道记者厦门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