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太经贸合作新体制有望破茧

25.03.2016  10:05

    中国国务院总理李克强24日在海南博鳌表示,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是亚洲参与成员最多、规模最大的区域贸易安排,应当争取在2016年完成谈判。

  李克强是在博鳌亚洲论坛2016年年会开幕式上发表题为《共绘充满活力的亚洲新愿景》的主旨演讲时作出上述表示的。

  据了解,目前我国已签署并实施14个自贸协定,涉及22个国家和地区,自贸伙伴遍及亚洲、拉美、大洋洲、欧洲等地区。今年,将重点推进与周边及“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自由贸易区建设,其中最重要的工作之一就是加快RCEP谈判进程。RCEP谈判于2013年5月正式启动,成员包括东盟10国、中国、日本、韩国、澳大利亚、新西兰和印度共16方,人口约占全球的50%,国内生产总值、贸易额、吸引外资接近全球1/3,是当前亚洲地区规模最大的自由贸易协定谈判,也是我国参与的成员最多、规模最大、影响最广的谈判。目前,谈判已进行了11轮并举行了4次经贸部长会议,各方已结束了货物、服务和投资的市场准入模式谈判,正就货物贸易、服务贸易、投资等核心领域展开实质性市场准入出要价谈判。

  国家发展改革委学术委秘书长张燕生告诉记者,RCEP谈判完成后,有利于推动亚太自贸区的建设,推动亚洲地区的开放。RCEP最大优点一是渐进,二是标准适度。美国的TPP标准太高,很多国家达不到标准,我们RCEP往前走就是亚太自贸区,亚太自贸区要包括21个经济体,“一个都不能少”,不但大国要享受,穷国、小国都应该能享受到。中国的理念是开放、合作,通过开放合作给每一个国家创造机会。

  默克生物制药亚洲区总裁安高博接受《经济参考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亚洲需要提高经济发展的质量,各国之间的合作对于整体经济发展非常重要,在这一点上,RCEP可以起到很好的作用,为亚洲各国的合作和交流搭起了一座桥梁。

  中国国际贸易学会中美欧研究中心共同主任何伟文则表示,在当前的背景下,RCEP的推进无疑是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和紧迫性的。一方面,《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TPP)已经达成,RCEP与TPP成员国有交叉,达成RCEP有利于缓冲TPP给我们造成的贸易转移效应,另一方面,构筑亚太经贸的发展路径当前并不平衡,亚太地区经济形势也并不乐观,急需一个经贸合作的新体制安排。

  对于RCEP能够带来什么效应,中国社科院世界经济与政治研究所所长助理宋泓表示,RCEP将有效解决在“10+1”框架下的“轮辐效应”(即以东盟为中心,东盟分别与六个国家签署“10+1”协定)带来的贸易通关成本较高问题,将原来的五个协议整合为一个,将有效降低贸易成本,扩大贸易规模。

  中国原外经贸部副部长、现博鳌亚洲论坛咨询委员龙永图在接受《经济参考报》采访时则说,亚太地区12个国家已经达成了TPP,如果另外十几个亚洲国家能够尽快达成RCEP的话,亚洲太平洋地区的整体的区域贸易协定就应该成型了,两大块如果并在一起就成了亚洲自由贸易协定。所以希望RCEP达成后,亚洲的区域贸易协定形成一个整体,这样会对全球的自由贸易形成一个推动作用。

  “当前亚太地区要寻求包容性的、友好型的增长,也就是一个国家的增长要同时为其他国家带来机会而不是破坏性的溢出。”商务部研究院研究员白明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这种包容性的增长就需要制度保障,建立在一定的体系之下,以激发亚洲经济增长活力。制度保障包括金融合作机制,也包括贸易制度安排,而RCEP就是一种贸易制度安排。

  业内专家指出,RCEP会是非常具有包容性的、最具多边特点的诸边贸易安排,成员国之间发展参差不齐,文化、经济、人口、体制差距都很大,既有人均收入5万美元的国家,也有人均不到1000美元的国家,既有十几亿人口的大国,又有几十万人口的国家。这些也为谈判的推进带来挑战。

  不过,何伟文认为,今年年内达成谈判预期乐观。考虑到经济形势不乐观以及一些成员国之间存在分歧。因此,还需要各方凝聚共识,采取务实举措,尽快推动谈判达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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