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春县开展煤矿井下爆炸物品使用管理专项检查

14.10.2014  10:21
   日前,永春县煤管局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乡镇煤矿井下爆炸物品使用管理专项检查,严格民爆物品领用、发放登记制度,加强井下民爆物品安全管理,坚决防止民爆物品非法流失;健全完善民爆物品购买、运输、储存、爆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强化爆破作业现场安全监管,杜绝违章作业,坚决防止发生民爆物品安全事故。
      该县煤管局监管人员分三个检查小组对全县乡镇煤矿开展井下爆炸物品使用管理安全专项检查,重点检查爆破员是否持证上岗,领取民爆器材后是否直接送到工作地点,井下人力运送时是否做到雷管装箱、炸药入袋分开并按指定路线行走,井下爆破作业是否使用发爆器,是否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制”和“三人连锁放炮制”,当班未用完的民爆物品是否及时清退回库等。共检查23对矿井,开出隐患整改通知书23份,查出安全隐患或存在问题34条,矿井正在组织整改之中。
      经过此次专项检查,有效地把专项整治与隐患排查治理常态化机制建设紧密结合起来,既排查现场隐患,更检查管理上的漏洞和制度上的缺陷、检查治理煤矿安全生产薄弱环节、漏洞死角和突出问题。对检查中发现的重点问题,将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加以解决,确保重点难点有突破、隐患治理有实效。(永春县煤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