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宁县实施五项制度强化安全生产政务信息工作

22.07.2015  19:12
         近日,泰宁县实施五项制度强化安全生产政务信息工作。

      一是实行专人负责制。由县安办牵头负责,各目标责任考核单位明确1名分管领导负责安全生产政务信息工作,并确定专人负责,上报人员名单至少保障1名兼职安全信息员。

      二是实行分值指标制。出台《安监系统政务信息评分细则》和指定网站、报刊采用信息的分值标准,实行每月对各单位上报、采用信息情况进行综合计分。

      三是实行季度通报制。县安办结合安全生产季度例会,每季度通报一次各单位政务信息工作情况,并将通报结果及时以书面形式反馈至各单位一把手,年终实行名次评比,对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予以通报表彰。

      四是实行责任追究制。凡连续两个季度位居倒数第一、二名的目标责任考核单位,将对相关单位负责人、分管领导进行约谈问责。

      五是实行“否决”制。凡年终排位居倒数第一名的乡(镇)、有关单位,取消当年单位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先进单位的评选资格,位居最后三名的乡(镇)、有关单位,取消当年参加全县安全生产先进个人的评选资格。(泰宁县安监局  丘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