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五四北一商场液晶屏“内衣秀” 引司机分神

11.10.2015  12:20

  路口大屏播放内衣广告,有市民停下拍照

  10月11日讯(海峡都市报记者 陈恭璋/文 毛朝青/图)昨日,有福州市民向海都报95060反映:五四北一商场的户外液晶屏,近期滚动播放一段女性内衣广告,引得不少过往车辆司机观看。对此,市民认为,在路口播放此类广告,容易让司机和路人分心,存在安全隐患。

  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有关人员介绍,商场的户外大屏属于商场法定控制地带,无需向工商部门登记,而针对女性内衣户外广告,现有广告法和户外广告管理规定也没有明确规定。

   路口播内衣广告 市民担心安全隐患

  昨日上午,市民黄先生说,他驱车途经秀峰路和坂中路交叉口,就在等候绿灯通行时,突然看到前方一块大型户外液晶屏上,正在播放一个女性内衣广告,引来不少过往司机的注意。黄先生说,这个路口正对着该广告屏,车来车往,播放女性内衣广告,容易让过往司机分心,存在安全隐患。

  昨日下午,海都记者在现场看到,这个大屏幕一直在滚动播放这段内衣广告,时长约30秒,每隔一段时间就会播放一次。记者观察到,一些司机侧目观看,特别是候灯通行的车辆,有司机直接探头观看,还有市民掏出手机拍摄广告画面。路边的市民说,这些画面确实容易让人多看几眼,商场最好挪到内部播放。

   工商、交警部门:对此无明确规定

  对此,该商场物业处工作人员说,这些广告经过了他们的审核;对市民的看法,他不认同。

  昨日,记者联系了交警部门有关人士,据介绍,对于道路两侧能否设置播放女性内衣户外广告,现有交通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但道交法规定,道路两侧及隔离带上种植的树木或者其他植物,设置的广告牌、管线等,应当与交通设施保持必要的距离,不得影响通行。至于怎样算影响通行,不好界定。但从个人角度,他还是建议应转入室内播放。

  随后,记者联系了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有人士说,只要不含淫秽、色情内容,对于女性内衣户外广告,现有的广告法和《户外广告登记管理规定》,没有明确规定。而根据《户外广告登记管理规定》,商场的户外广告大屏属于商场的法定控制地带的,不需要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户外广告登记。

   □相关链接

  2009年,佛山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佛山市户外广告设置指引》,禁止当地行政中心区和体育中心区户外出现内衣裤广告。

  2011年,上海市出台规定,禁止五类户外广告,包括禁止发布过度暴露女性胴体的产品或服务的户外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