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缴存异地互认”新政能否唤醒“沉睡的公积金”

20.10.2014  12:13

  东南网10月20日讯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10月9日,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联合印发《关于发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通知》。其中,《通知》规定曾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但在现缴存地缴存不满6个月的,缴存时间可合并计算。“缴存异地互认”等新政受到了不少网友关注。有网友认为这一新政看上去很美,但是关键还在于落实。

   网民:为刚需提供实惠便利

  新政中异地互认政策是网友关注的焦点,不少人认为是利好。网友“草根流血”说,目前一些流动人口离开工作地点,唯一的选择就是“退缴”,而按现行政策只能退个人缴纳部分,这样其实损害了劳动者的切身利益,也会打击缴纳的积极性。

  网友认为“啸傲”说:“如果住房公积金在哪儿都可以缴、哪儿都可以用,就可以进一步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

  不少网友则对“异地互认”的落地执行不抱有希望。网友“鲁迅粉”认为,现在只是一个方向性政策,并没有具体的实施细则,可操作性并不强。

  此外,不少网友对于二套房也可用公积金、取消多个收费项目、提高首套房贷款额度等新政点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