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互联网+”培训机构和教育实践基地名单公布

05.01.2017  02:05

  日前,省教育厅、省财政厅联合公布2016年省“互联网+”培训机构、教育实践基地名单,集美大学、福州外语外贸学院、黎明职业大学3所高校申请设立的培训机构、教育实践基地入选。

  根据要求,入选高校要认真制定培训方案、编写教学大纲和教学计划,精心组织“互联网+”创业从业培训,强化管理和质量保障,不断提升学员的创新意识、实践能力和创业能力。

2016年福建省“互联网+”培训机构、教育实践基地名单

序号

学校

培训机构 实践基地名称

拟定等级

1

集美大学

“互联网+”创业实践培训机构

二类

2

福州外语外贸学院

福州外语外贸学院 福建省兴闽职业培训学校“互联网+电子商务”教育实践基地

二类

3

黎明职业大学

泉州市黎明职业大学福建国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互联网+信息化”教育实践基地

一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