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局开展互联网企业版权行为自查自纠

30.07.2015  12:06

为进一步规范互联网企业版权行为,净化网络版权环境,日前,省局将我省相关互联网经营、智能移动终端第三方应用程序(APP)开发、云存储空间运营,互联网出版、发行企业,应用软件(APP)商店等59家互联网企业纳入主动监管范围,组织开展版权行为自查自纠活动。

此次活动从7月下旬至8月下旬,自查自纠内容包括:建立健全版权管理机制,坚持“先授权、后使用”的原则,规范作品版权引进、审查、交易、使用等行为;建立“通知—删除”快速处理、版权纠纷快速解决等版权保护合作机制,及时化解版权纠纷;建立与权利人沟通制度,拓宽与权利人沟通方式,减少版权纠纷;全面摸清本企业网络上架作品获得版权授权的渠道、内容、权利范围、时限及管理现状,及时下架未获得授权作品;加强行业自律,发布版权声明等。

(省局版权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