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霄法院:审结首起涉生态刑案
14.08.2015 13:31
本文来源: 法院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5年4月5日上午11时许,被告人吴某及其家属到云霄某山扫墓时,因燃放鞭炮不慎,引燃墓旁杂草,导致森林火灾。经鉴定,林地过火面积147亩,林木损失价值合计5718.72元。案发后,被告人吴某对受损农户进行赔偿,并取得谅解,且于4月15日,主动到云霄县公安局森林分局投案自首。 来源:海峡法治在线 责任编辑:林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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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8.2015 1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