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云霄:检察建议推动生猪屠宰专项整治

31.12.2014  17:54

 

 

    福建检察网12月31日讯(李榕 朱文秀) 12万余斤私宰生猪肉流入市场,这是一起涉嫌非法经营案东窗事发后,统计得出的数字。其源头在哪、从哪着力预防,办案检察官“对症下药”,一份检察建议,引发连锁效应。

今年7月,漳州云霄县检察院侦查监督科在审查汤某涉嫌非法经营罪案件中发现,汤某私设屠宰场,从事生猪屠宰经营活动。至案发时,汤某涉嫌私宰12万余斤生猪肉,涉案金额10万余元。

私宰场缺乏检验检疫条件,可能使不符合卫生安全标准的产品流入市场,存在食品安全隐患。”该院检察长刘锦太介绍到,舌尖上的安全关系千家万户,就案办案治标不治本。唯有多从源头想一些、多在工作中走一步,百姓的“菜篮子”才能真正多一份保障。

为遏制类案发生,检察官走访了相关部门和屠宰户,私设屠宰场的根源逐渐得以还原。原来,集中屠宰场须征收屠宰费用,生猪经营户出于利益衡量不愿进场。同时,私宰户因省去税费等成本,出售价格相对较低,反而在市场竞争中占据了优势,更加剧了推行定点集中屠宰政策的困难。

针对存在的问题,该院向县政府、经贸局等单位发出了检察建议,提出建议对策:一是在合理的范围内适当降低集中屠宰场收费标准,改善屠宰场设施,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二是定期或不定期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加强对非法屠宰行为的查处,堵塞非法生猪产品的进货和销售渠道;三是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生猪经营户和屠宰户的法律意识,也让群众充分认识集中屠宰的必要性,自觉抵制购买非定点屠宰生猪肉。

检察建议发出后,该县经贸局联合县公安局、农业局、食品药品监管局等部门开展了专项整治,取缔流动摊点,查处无证屠宰和经营生猪行为,规范餐饮行业肉品进货渠道。同时,以真实案件对生猪屠宰户进行法制教育,加大食品安全宣传。

日前,汤某涉嫌非法经营罪由云霄县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等待他们的是法律的惩处。案外,办案检察官收到反馈,全县进入集宰中心的生猪从整治前日屠宰量6头上升到170余头,集中屠宰得以日益规范,百姓“菜篮子”的安全进一步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