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霄县烟花爆竹监管实行“黑名单”制度

29.01.2015  19:50
    

1月28日,云霄县召开全县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县安监局、公安局的有关领导、全县2家批发企业、54家零售企业主要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要求,企业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强化三项岗位人员培训,严禁采购及销售非法违法和私人作坊的“三无”产品和假冒伪劣产品,批发企业必须配备专用车辆,要按照规定时限及时向县安监局上报进出库和库存情况,销售淡季,每月一次,春节期间,每星期一次;要设置安全警示标识、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等。

会议强调,如有企业从事违法违法经营烟花爆竹的行为,将依法予以查处,并依据《福建省烟花爆竹从业单位“黑名单”管理规定(实行)》列入“黑名单”管理,连续三年被列入“黑名单”的烟花爆竹批发企业、零售点,将依法吊销经营许可证。

会后,县安监局联合公安局对2家批发企业的烟花爆竹储存仓库、门市进行检查,及时反馈存在问题,同时,邀请县广电局记者跟拍,曝光存在问题。(云霄县安监局  罗元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