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霄县建立健全安全监管六项制度

10.07.2015  18:58
         为扎实推进安全生产工作,云霄县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六项制度。

      一是责任承担制度。以责任状方式,明确各乡镇(开发区)、县直有关部门全年安全生产责任,实行“一把手”负责制,确保组织有力。二是目标考核制度。将安全生产工作细化并纳入对各乡镇(开发区)、部门的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内容,硬帐硬结。三是联合执法制度。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和“政府统一领导、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联合执法机制,加强与纪检监察机关的协调配合,用强大的联合执法合力形成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的力量。四是暗访督查制度。县安委办组织督查组,采取突击检查、重点抽查、跟踪督查等多种方式进行明察暗访,督促扎实有效开展。五是定期通报制度。由各乡镇(开发区)、部门每月报送一次重点工作进展情况,结合平时督查,进行排名通报,让排名靠后的“红脸”。六是责任追究制度。对安全生产工作不力乡镇(开发区)或部门,采取约谈、向安委会“说清楚”等措施进行改正,情节严重的采取组织措施;对打击不力发展为安全事故的,实行最严格的责任追究,确保“安全生产”的实效。(云霄县安监局  罗元贞 石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