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解纷 | 掌上法庭助力抗疫情
为避免人员聚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原告林某诉称,原告林某与被告吴某系朋友关系,吴某以做生意需要周转为由,于2018年7月15日向林某借款70000元,因林某手上刚好有现金,故将现金在吴某家交付,吴某向林某出具了1张借条,双方约定2019年2月1日前还清。后因吴某未及时归还,林某就诉至法院,要求吴某立即归还借款70000元。
案情回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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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案于春节假期前在连江法院立案,定于2020年2月7日开庭,后因受疫情影响,该案当事人均无法到庭参加诉讼。
但为了及时保障当事人的权利,连江法院立案庭张婉琴法官在与双方当事人多次沟通协调后,决定通过“福建移动微法院” 掌上庭审模块,将审判工作由线下迅速转到线上。
庭审前,书记员许铭捷指导当事人通过“福建移动微法院”经实名认证后进入掌上庭审模块,原、被告双方在线签署相关告知书,了解线上诉讼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后进入平台参与诉讼。
庭审中,双方当事人在线先后宣读了起诉状和答辩意见,完成了证据交换、网上质证等环节,围绕案件的争议焦点进行阐述,并在法官张婉琴调解下达成一致意见,双方当事人通过“笔录在线会签”功能对开庭笔录、调解协议进行了线上核对、签字确认,确保了庭审程序的规范、完整。
之后,双方当事人通过线上文书送达模块签收民事调解书,并签署送达回证,该案最终顺利调解结案。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疫情发生以来,连江法院坚决贯彻党委和上级法院各项工作部署,落实落细落深各项防控举措,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同时,为最大限度地保障疫情防控期间审判执行工作的正常运转,连江法院还因地制宜,因时而新,及时通过福建移动微法院、人民法院调解平台、12368诉讼服务热线等方式为当事人提供各类诉讼服务,充分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贡献法院力量。
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