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云和县“四措”强化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
近年来,浙江省丽水市云和县法制办积极探索,不断创新,有效采取各项措施加强对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管理。截止目前,全县出具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意见书31份,以政府或政府办公室名义下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28件。 一是加大对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的审查。今年,云和县县长高度重视,要求政府办公室综合一科和法制办严格把关,要把前期工作相关征求意见、召开协调会情况写清楚,包括征求意见过程,部门意见,参会人员、部门主要负责人、政府办分管主任和分管副县长等都要有签署意见,而且要附相关的佐证材料。通过抓前期的调研论证,规范相关制定程序,确保出台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更具权威性和可操作性。 二是不断规范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发文流程。县里具体负责同志利用“周一夜学”平台,多次给全办干部职工灌输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的重要性以及相关规定,全办同志在思想认识上进一步提高。同时,该办及时提出规范政府(办公室)发文流程建议方案,将政府法制机构审核及行政规范性文件编号列入公文发文流程,通过事先的前期对接,确保了行政规范性文件在发文的环节给予及时审核并编号。 三是强化时效,及时向备案机关报备。由于县级法制办人员少,事务多,很多时候往往会因为忙于其它法律事务,而把文件报备的时限给耽搁了。而且,以往都是采用挂号信的形式邮寄(邮寄时间比较长),在备案时效上容易超期。今年,该办高度重视文件备案时效,在工作不繁忙的情况下,争取1个工作日内完成备案报告、备案说明等起草工作,并在2—3天内完成备案文本的装订,以快递的形式寄出,确保了行政规范性文件在15日内报备规定的执行。 四是加强对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的指导。云和县具体负责同志还利用办公助手“全县依法行政工作联络群”,共享行政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实施意见、认定规则以及省、市法制办组织培训的一些知识要点,还时常把行政规范性文件制订程序以图片形式上传,供各单位参考学习。同时,也针对个别单位进行一对一交流指导,碰到具体问题具体分解解决。另外,结合全市的统一部署,该办对全县的乡镇、街道和县直部门开展了行政规范性文件专项检查,通过检查,针对存在的问题,该办具体负责同志给予及时指导,并要求各单位及时整改到位,对各单位有效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起到了有效地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