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伟国代理福建省人民政府省长职务
于伟国
福建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今天上午举行第四次全体会议,经表决,决定任命于伟国为福建省人民政府副省长。
福建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今天上午举行第五次全体会议,会议表决通过,决定副省长于伟国代理福建省人民政府省长职务。
【于伟国简历】
于伟国,男,汉族,1955年10月生,山东文登人,1975年12月入党,1973年1月参加工作,大学学历。
1973.01 江苏省太仓长江化工厂工人
1973.07 江苏省太仓布厂干部,厂党支部副书记
1977.07 江苏省太仓县城厢镇团委书记
1979.09 中国人民大学中文系中国文学专业学习
1983.07 中共中央书记处研究室干部
1985.12 中共中央书记处研究室副处级调研员,中央文献研究室综合研究组副处级调研员
1987.10 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邓小平研究组生平研究小组副组长
1991.05 中共中央办公厅秘书局正处级、副厅级秘书
1995.08 福建省厦门市政府市长助理(挂职)
1997.12 福建省厦门市政府市长助理、党组成员
1999.04 福建省厦门市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
1999.11 中共厦门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
2000.05 中共厦门市委常委、市委秘书长
2001.08 中共厦门市委常委、市委组织部部长
2002.05 中共厦门市委副书记、市委组织部部长,市直属机关工委书记,市委党校校长,市行政学院院长,市社会主义学院院长
2005.01 中共福建省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正厅级)
2006.08 中共福建省委组织部部长
2006.11 中共福建省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2009.06 中共福建省委常委,厦门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2012.01 中共福建省委常委,厦门市委书记
2013.04 中共福建省委副书记,厦门市委书记
2013.05 中共福建省委副书记
2014.05 中共福建省委副书记,福建陆军预备役高炮师第一政委
(记者 郑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