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厅二手车交易市场、经销企业备案职能下放

23.12.2016  01:04

    根据省审改办《关于同意调整省商务厅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的函》(闽审改办〔2016〕163号)、我厅印发《关于做好二手车交易市场、经销企业备案职能下放衔接工作的通知》(闽商务建设〔2016〕20号),将二手车交易市场、经销企业备案职能下放至各设区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



今年以来省商务厅加快优化口岸营商环境为企业解难题、办实事
今年以来,省商务厅(口岸办)积极服务和促进外贸发展,商务之窗
中国服务贸易协会首席专家一行来我厅调研
为做好“十四五”服务业、服务贸易规划研究,商务之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