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S店工作人员虚构事故25起 骗保24万被刑事拘留

07.09.2015  15:25

  海西晨报讯(记者 陈小斌 通讯员 厦公宣)开车走在路上发生了交通事故,您是不是也经常贪图省事,直接把相关材料交给4S店或修理厂去代办保险理赔呢?其实,这样做不仅是一种违规行为,还会给骗子提供可乘之机。近期,就有一个伪造《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骗保的4S店工作人员被抓。

  伪造假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虚构交通事故25起,向厦门8家保险公司骗取保险理赔款24.18万元。日前,犯罪嫌疑人洪某彬落网。

   同一起事故却理赔2次

  今年7月7日,厦门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民警杨银峰在利用反骗保信息平台,对厦门全市第一季度保险公司车险理赔案件进行例行排查时,发现一辆车牌号为闽D8Q***的小车,同一起交通事故,却找了厦门两家保险公司申报理赔。

  原来,1月26日,这辆车以停车出现刮擦为由,向保险公司提出理赔。1月27日,又以和其他车辆刮擦为由,向另外一家保险公司提出理赔。而卷宗显示,这两起事故所提出的刮擦部位,在同一个位置。

  民警进一步调查发现,该车申报的1月27日的交通事故有一个低级错误:原本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上盖的应是“厦门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集美大队”的印章,而这本《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上盖的却是“厦门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集美支队”的印章。民警判定,这份《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系伪造,这起刮擦事故也是虚构出来的假事故。 “这是有人专门通过伪造交警部门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来从事保险诈骗。”民警杨银峰表示。

  随后,杨银峰查阅厦门8家财险公司及涉案某4S店近两年的1000多起车险理赔案件,依托反骗保信息平台,串并出涉嫌伪造公安机关文书实施保险诈骗的案件25起,涉案金额24.18万元,并成功锁定犯罪嫌疑人洪某彬。

   虚构事故25起骗赔款

  经调查,犯罪嫌疑人洪某彬原本是某保险公司的员工,后到厦门一家汽车4S店担任保险理赔专员,因此,他对于车险方面的操作,非常了解。8月11日,民警在洪某彬所工作的4S店,将正在办理离职手续的洪某彬抓获归案。

  经查,犯罪嫌疑人洪某彬(男,27岁,厦门人)利用在汽车销售公司担任保险理赔专员的工作之便,于2014年11月至2015年3月期间,使用购买来的打印设备伪造虚假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虚构交通事故25起,分别向厦门8家保险公司骗取保险理赔款项共计24.18万元,最少一起骗了几千元,最多的一起骗了4万多元。

  目前,犯罪嫌疑人洪某彬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说法

   骗保可判刑

   10年以上

  据了解,车险诈骗属于保险诈骗的一种,根据我国《刑法》相关规定,骗保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会被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民警提醒,车主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一定要第一时间拨打110事故报警台报案,通过交警判定责任方,有责任的一方负责拨打自己投保的保险公司进行报案。如果是单方事故或轻微事故,可以自行拍照后将车开走,并在出险后48小时内向保险公司报案即可。报案程序的一个功能就是为了防止修理厂代办的时候先扩大损失再去定损。

  为了防止保险维修中间环节出现骗赔事件,被保险人在理赔的时候应及时拨打保单上印制的保险公司报案电话,说明车辆事故发生经过及损失情况,并留下有效联系方式,以便保险公司及时查勘定损、通知损失核定结果。尽量与保险公司对接,进行直赔赔付,理赔金最好直接划归本人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