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开展全市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落实情况“回头看”专项督查

26.04.2016  18:49
  

  近日,宁德市部署开展对2012—2015年全市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落实情况“回头看”专项督查。

  此次督查主要采取自查与督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重点督查事故调查处理是否在规定时限内结案并依法及时向社会全文公布事故调查报告情况;事故调查处理信息通报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制度实施情况;事故责任人和事故责任单位处理落实情况;事故调查报告提出的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负责查处事故的地方人民政府在事故结案一年后组织开展评估情况,评估情况是否报送上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备案情况。

  通过此次专项督查,目的是为了进一步督促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事故责任单位、责任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等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即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未受到处理不放过,事故责任人和周围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事故制定的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全面落实事故责任,举一反三,吸取教训,切实推动落实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党委和政府领导责任,健全完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努力减少一般事故、遏制较大事故、杜绝重特大事故,推动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宁德市安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