榕推便民新举措 买房办证和开查询证明合并办理

26.04.2016  08:17

  福州新闻网4月26日讯 (福州晚报首席记者 綦芬) 市房屋登记中心再推便民新举措,5月1日起将买房办证(含一手房和二手房买房办证)与申请购房契税优惠涉及的家庭住房情况证明合并办理。这是记者昨天从市房屋登记中心获悉的。

   中心安排三个事项

   同在一个窗口办理

  据市房屋登记中心有关人士介绍,5月1日起,中心将办证与查询证明合并办理,让群众少跑路、少排队。“目前国内大多数城市,办证要到档案馆先开证明,再到地税缴税,最好到登记部门办证,整个过程要跑不同的部门。现在中心将3个事项都安排在同一个窗口办理。

  此前市民买房办证,如符合当前购房契税优惠的家庭首套房、二套房政策,需先到市房屋登记中心下属的市房地产档案馆申请开具家庭住房情况证明,再到市房屋登记中心申请办理产权证。5月1日起,凡在市房屋登记中心本部及其驻市民服务中心办理处申请办理一手房、二手房办证的,可同时开证明并办证。

  此举将极大方便群众,提高办事效率:一是办证相关手续由以往的申请开证明、领取证明、申请办证、领取权证4次往返排4次队简化为申请开证明和办证、领取权证2次往返排2次队;二是合并办理职责整合后,提高了受理速度,减少了群众等候时间;三是缩短了办事时限,;四是避免重复提供材料。

   政策调整之后

   群众办事快速简便

  案例:张某某,已婚,有一未成年儿子,张某某、妻子及儿子在福州均无房,现购买了一套二手房,约房东打算办理过户手续。

  此前,张某某办理流程图如下:

  第一步:持本人身份证、配偶身份证、结婚证、儿子户口簿到市房地产档案馆申请开具家庭住房查询证明。

  第二步:排队领取家庭住房查询证明。

  第三步:持此前开具的家庭首购房查询证明、家庭成员信息材料、过户材料与房东一起到市房屋登记中心申请过户。

  第四步:缴纳税费领取产权证。

  5月1日合并办理以后的流程图:

  第一步:持本人身份证、配偶身份证、结婚证、儿子户口簿及过户材料,与房东一起到市房屋登记中一并申请查询证明和产权过户手续。

  第二步:缴纳税费领取产权证。

  市房屋登记中心提醒:根据当前政策,首套房、二套房以家庭(含购房人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为主体认定。申办手续时,请同时带上购房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件、关系证明(结婚证、户口本),持原件核对并提供复印件。

  此外,由于各区房管局房屋交易税收征收模式不同于市本级,区办证仍按以往模式,即在各区房管局办证的群众需开具家庭住房情况证明的,请申请人携带家庭成员身份材料和购房材料先到市房地产档案馆(福屿路200号房地产综合大楼1楼)开具查询证明,再到各区房管局申办产权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