厅党组召开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会,厅党组书记、厅长黄祥谈对做好意识形态领域工作提要求

27.09.2016  15:12

  9月26日下午,厅党组召开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会,传达中央宣传部和省委关于加强中心组理论学习和意识形态领域工作两个文件精神。厅党组书记、厅长黄祥谈主持会议,在家厅领导、厅直各单位和厅机关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参加学习会。

  黄祥谈书记、厅长就加强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做好意识形态领域工作提4点要求:

  一是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的作用是加强各级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充分发挥科学理论指导实践,进一步提高领导班子成员的理论水平,增强运用科学理论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各级党委要重视这一平台、用好这一平台,切实担负起中心组学习的主体责任和领导责任,管好这一重要阵地,决不要给宣扬错误观点的人提供讲台,造成不好的影响,产生不良的作用。

  二是要注意问责追责和检查督查。厅直机关党委、纪委要加强对各级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执行情况的检查,各单位党委主要领导对各单位制定学习计划,学习内容和具体组织实施要注意把关。要完善中心组理论学习考勤制度、情况通报制度并作好记录,确保各项学习任务落到实处。对中心组学习开展不力、出现错误倾向的,要按有关规定问责。

  三是要把党管意识形态的要求落到实处。各单位党委领导班子要履行好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各单位党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要旗帜鲜明地站在意识形态工作第一线,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切实维护好意识形态安全,在事关政治原则的大是大非问题上保持头脑清醒和坚定;要重视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和抓好意识形态安全问题,厅属的各类报刊、网络、新闻媒体、政务微讯、文学文艺作品、交通培训基地等宣传阵地都要强化主管主办和属地管理职责,决不给错误思想和观点、错误言论提供传播渠道和平台。

  四是要严格执行省委办公厅印发的《福建省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的通知》精神,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情况的督促检查,对十类不当行为进行严肃责任追究,对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要纳入监督执纪问责、干部考核和绩效考评。(厅直党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