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乡镇权责清单10月底前公布 实行实时效能监管

28.07.2016  16:14

  福州晚报7月28日讯(记者 何佳媛)记者昨日获悉,10月底前,全省乡镇政府权责清单要对外公布,接受社会监督。明年3月底前,乡镇政府权责清单中行政许可、公共服务和其他应申请事项,要逐项编制办事服务指南和审查工作细则,纳入乡镇(街道办事处)便民服务中心和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运行,实行实时效能监管。

  省政府办近日发出关于开展全省乡镇政府权责清单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明确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权力和责任范围,切实解决政府管理越位、缺位、错位等问题,防止行政管理不作为和乱作为。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权责事项要向社会公开(涉及国家秘密及其他依法不宜公开的除外),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办事,并接受社会监督。

  通知要求全面梳理具体权力事项及应承担的相应责任。根据梳理的行政权力、公共服务、其他权责事项,编制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权责清单,列明权责事项名称(包括子项)、设定依据、事项类型、实施主体和责任主体、追责情形及调整意见等内容。

  在全面梳理基础上,按照职权法定原则,对现有权责事项逐项提出取消、保留或调整意见。对没有法定依据的行政职权,应予以取消。对虽有法定依据但不符合全面深化改革要求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应提出取消或调整的建议。对方便基层群众办理且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具备承接能力的事项,可下放或委托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