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绘制乡村振兴“总蓝图” 2018年将建300个美丽乡村
新华网福州3月29日电(蒋巧玲 实习生 张楠)2018年,新建设300个美丽乡村,提升100个美丽乡村示范村;到2020年,乡村振兴取得重要进展,制度框架和政策体系基本形成。近日,福州市委正式印发《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系统地绘制了全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总蓝图”。
28日下午,福州市人民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解读了该意见。意见共12方面内容,围绕推进乡村振兴战略主线,明确了指导思想、主要目标任务和基本原则,突出细化了38项具体任务要求,并制定了责任清单。
意见提出,福州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近期目标是,2018年,全市农林牧渔业总产值增长3.5%,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9%。到2020年,乡村振兴取得重要进展,制度框架和政策体系基本形成,各级党委农村工作领导体制机制进一步健全。中远期目标是,到2035年,乡村振兴取得决定性进展,农业农村现代化基本实现。到2050年,乡村全面振兴,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全面实现。
福州市农业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黄新秋在解读中指出,福州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将重点锁定在六项工作,即围绕“产业兴旺”,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围绕“生态宜居”,建设美丽乡村;围绕“乡风文明”,繁荣乡村文化;围绕“治理有效”,夯实基层基础;围绕“生活富裕”,补齐民生短板;深化农村改革,激发农村发展活力。
其中提出,要做大做强水产、畜牧、水果、蔬菜、茶叶、食用菌、花卉竹木七大特色产业,到2020年七大特色产业全产业链总产值超2000亿元;要新建设300个美丽乡村,提升100个美丽乡村示范村;新建71座乡镇公厕,新建改造水冲式公厕400座等。
“福州作为省会城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有基础、有优势。”黄新秋介绍,2017年,福州市农林牧渔业总产值914.87亿元,继续稳居全省首位;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至17865元,增长9.3%,增幅居全省第一。此外,福州特色产业优势凸显,设施农业面积全省前列,蔬菜产量全省第一,水产品产值、产量、加工量、加工产值均常年稳居全省第一,这些都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奠定了良好基础。
事实上,近年来,福州市加快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已经取得了一定成效。据统计,截至目前,福州市2191个行政村已实施了美丽乡村和幸福家园工程1018个,占行政村总数的46.46%,全省排名第一。同时,全市还打造了52个省级美丽乡村示范村和45个市级幸福家园工程示范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