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传统文物频遭毒手 文物保护工作亟待加强
宁德警方追回的两个民国年间石墩。
宁德警方破获的文物失窃案中追回的两个木雕。
宁德网消息(记者 夏岩缘 林珺 实习生 游品岚) 文物是人类宝贵的历史文化遗产,尤其在农村地区,文物不仅仅是人们缅怀祖辈的器物,它更承载着一辈辈村民对于故乡、家园的记忆和情愫,成为维系村民乡情的纽带。
自2014年10月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看得见山、望得见水,留得住乡愁”以来,全国上下掀起保护和促进传统村落历史与文化传承的高潮,福建省的传统村落保护也紧锣密鼓地全面推进。但是随着保护传统村落进程的进一步推进,偷盗村落文物行为也愈演愈烈,这不仅严重破坏了传统村落建设,还影响了民众正常生活,给乡村生态文化旅游和美丽乡村建设都造成了严重隐患。
据了解,近年来,宁德市许多传统村落屡屡发生盗窃文物行为,为盗取文物,有些不法分子甚至不惜挖墙、打洞,无所不用其极。如何保护乡村文物、防范乡村文物被盗窃、被损毁?今年的两会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纷纷献言献计。
现 象
霍童黄氏清代寿屏被盗 族人悬赏10万元征集线索无果
蕉城区霍童镇是中国历史文化名镇、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国家级生态乡镇。位于霍童镇中心的“明清古民居一条街”,至今还有68座古民居保存完整。古街上,随处可见三合土筑起的高墙、青砖黛瓦的大院。走进古街,仿佛一脚踏进历史。此外,这些古民居建筑布满浮雕、楹联、名匾、石刻、木雕,集工艺、美术、雕刻、书法于一体,工艺精湛,文化底蕴深厚。
而就是这些凝聚了先人智慧的古物在引来无数游客观赏与赞叹的同时,也引来了“有心人士”的侧目。此前,霍童镇街尾黄氏老宅内的一副祖传清代寿屏就惨遭“毒手”。
族人黄先生告诉记者,被盗的寿屏为木制雕刻,长约5米,高约3.8米,共计12片,上面刻有花鸟鱼虫人物等精美图案,底座为4只木雕狮子,整个寿屏为立体浮雕,鎏金,造型古朴典雅,曾有人估价该寿屏价值200余万元。
“这个寿屏从嘉庆年间流传下来,我们族人都非常重视,一直小心看护。”黄先生透露,为防盗,族人此前还特地将寿屏放置在宅内一处不起眼的隔层间里,但不法分子趁夜间族人休息时,连夜盗走了寿屏,令所有族人措手不及。
为寻回寿屏,黄氏族人还商定向社会悬赏10万元征集线索。但悬赏公告发布两年来,至今仍未收到有效信息。“贼人真的太可恶了,在我们族人看来,这个寿屏不仅是一个宝贝,还是我们黄氏族人的一种精神寄托,就这样没了,对我们来说是一个永远无法弥补的遗憾。”黄先生心痛地告诉记者。
多地古物频遭盗窃 警方追踪神秘文物大盗
“造孽啊!老祖宗传下来的东西可不能就这么没了!”2015年年初,福安市公安局接到群众报警,称宋朝古寺兴庆大殿中的石佛被窃贼偷走。得知这座隐藏在福安市溪潭镇深山中人迹罕至的宋朝古寺被盗,福安警方立即组织人员对案件进行调查。
经过案情分析,警方发现不仅福安,短短几个月内,蕉城、福鼎、霞浦等地也发生了多起文物被盗案件,共计百余件文物被盗,价值上百万元。这一现象也引起了省公安厅和宁德市公安局的高度重视,就此,宁德市刑侦支队与福安等地精干警力随即成立专案组展开侦查。
但就在专案组民警紧锣密鼓展开侦查工作时,文物失窃案又发生了。2015年5月17日凌晨2时许,福安警方接到溪潭镇村民报案称,溪潭镇洋头村潘氏宗祠祠堂再次发生盗窃案,放在祠堂前的两个石鼓被人偷走了,好在附近村民发现及时,嫌疑人匆忙逃窜中将石鼓丢下。
就此,办案警方顺藤摸瓜锁定两个盗窃文物团伙。经缜密侦查,同年7月1日清晨,办案民警发现犯罪嫌疑人正在交易古文物,见时机成熟,蹲守在附近的30多名民警合围出动,犯罪嫌疑人与被盗文物被警方人赃俱获。
据犯罪嫌疑人交代,涉案的两团伙成员作案所得的古文物主要卖给宁德东侨某古玩店业主,其再转手外地赚取差价。后据警方通报,这次行动共成功抓获盗窃文物的嫌疑人17名,现场缴获疑似宋、明、清时期的玉佛、石塔、墓碑、牌匾、青铜佛像、石狮等赃物40余件,其中以石制品文物居多,涉案价值三百余万元。
声 音
加大文物保护力度 切实提高全社会文物保护意识
记者了解到,近年来,随着古董热带来的市场需求,加上农村地区防范意识薄弱、治安力量不足等因素,乡村偷盗文物行为屡有发生。对此,人大代表黄其山也表达了惋惜之情。其坦言,宁德市古民居遍布各乡镇,许多古物露天存放,频遭失窃。这不仅使许多珍贵文物流失家园,也在无形中影响了乡民们对于家园的美好感情,因此,他呼吁加强对乡村文物的保护应引起全社会的高度关注。
黄其山分析,目前涉及文物相关的法律法规不够完善,面对当前出现的新现象、新问题,实际可操作性不强,也一定程度造成了盗窃乡村文物行为的屡禁不止。因此,其建议相关行政部门应尽快完成文物保护法的修订完善,各个地方也可根据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办法,从而形成一种社会约束力,有效打击盗窃文物的违法犯罪行为。
其次,黄其山表示,目前不少乡村文物由于缺乏保护资金,疏于修缮,这不仅使文物遭到了破坏,也给违法分子留下了可乘之机。因此,他建议相关部门要加大文物保护力度和资金投入,可设立专项保护资金,加大技术设备投入,在人员、经费、物件等方面均给予保障,加大保护力度。
“当然除了加大对文物的保护力度和对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外,同时还要做好预防工作。”黄其山表示,当前社会对于文物保护意识的缺乏也造成了文物保护工作的严峻形势。因此,其建议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加大宣传教育,开展形式多样的文物法制宣传普及活动,在全社会普及文物保护法律常识和文物知识,深入推介文物价值的科学内涵,弘扬主旋律、汇聚正能量、树立新风尚,将全社会文物保护意识提高到一个新水平,进而促进公民文明素质的进一步提高。
给现存古物制定“身份证”
并加快地方立法步伐
同时,对于乡村偷盗文物行为愈演愈烈的情况,市政协委员孙绍旭也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其认为,现今并无关于专门相关乡村偷盗文物犯罪行为的法律,因此,许多问题无法解决。例如量刑问题,当前量刑的主要依据是犯罪所得,而那些乡村文物到底值多少钱,没有标准,于是一些犯罪分子大多被轻判后复出,继续作案,危害社会,造成极为不利的影响。
其次是保护宣传不到位。随着乡村旅游的推进,许多游客每到一处拍照并发于网络,无意间为犯罪分子提供了偷盗的线索。许多传统村落中的古宅、祠堂等没有监控等设施,村民对传统村落的文物保护意识不强,一些被盗的民宅或村落的村民为了防止再次被盗,甚至产生不欢迎旅客到村落参观旅游的不良情绪,这些都将严重影响乡村生态文化旅游品牌的树立和发展。此外,打击不力也是一个原因,限于警力等原因,地方公安机关迟迟未能破案。
为有效保护福建省优秀的乡土建筑、传统居民和传统村落,促进传统村落历史与文化的传承和延续,孙绍旭建议,制定严厉打击乡村偷盗文物行为地方性法规,内容包括乡村文物的价格标准等,并委托第三方评估乡村文物价格,以避免公安机关因无法评估被盗乡村文物,造成轻判。
同时,建议给现存古物制定“身份证”。通过法律,明令文物买卖公司在收购和出售文物时需明确记录古物的出处,售予何人,做到有据可查,杜绝偷盗行为。
古物是留住乡愁的载体,是传统村落的文脉,是乡村生态文化旅游的依托,是中华民族各个历史时期工艺水平的体现。孙绍旭表示,应加快地方立法步伐,使公安出警有法可依,处罚有据,从而震慑犯罪分子,保护传统村落,为百姓富、生态美的美丽乡村保驾护航。
(图片来自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