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确保各项改革举措落地生根
新华社北京1月30日电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组长习近平1月30日上午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九次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他强调,落实今年改革任务的责任重、要求高,各地区各部门要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及早部署,精心组织,提高改革方案质量,加大改革落实力度,深入开展改革督察,努力使各项改革举措落地生根,确保各项改革取得预期成效、真正解决问题。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副组长李克强、刘云山、张高丽出席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和社会体制改革的实施方案》、《省(自治区、直辖市)纪委书记、副书记提名考察办法(试行)》、《中央纪委派驻纪检组组长、副组长提名考察办法(试行)》、《中管企业纪委书记、副书记提名考察办法(试行)》。
会议强调,全面深化改革是全党的一项重要工作,各级党委(党组)都要强化责任担当。党委(党组)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既要亲自抓部署、抓方案、抓协调,又要亲自抓改革方案督办督察,一级抓一级,层层传导责任。
会议指出,全面深化改革,既要取势,又要取实。我国各地情况千差万别,改革需要在实践中不断探索、积累经验。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要观大势、议大事、抓大事,履职尽责,充分发挥领导核心作用。要统筹谋划、协调推进中央和地方改革。需要中央先定调子、划底线的,要按照统一部署及时给地方交底。需要地方先探路子、创造经验的,中央要及时给予授权,有效调动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
会议强调,地方各级党委要着力抓好有关重要改革部署的具体落实,抓好调查研究、问题反馈、实践创新。在细化落实中央确定的重大改革措施时,要结合实际,因地制宜,一环紧扣一环,一步紧跟一步,盯住干、马上办、改到位。要重点抓提高改革方案质量,坚持问题导向,聚焦体制机制顽疾,敢于突破部门利益的藩篱,多站在党和国家发展大局、全面深化改革大局的立场上谋划改革。承担牵头任务的中央有关部门,是抓落实、抓督察的主责单位,要切实担负起改革落地的责任,特别是要注意打通改革推进的“最后一公里”。要深入开展督察工作,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指出纠正,对需要调整完善的改革方案及时分析研究,努力使各项改革都能适应党和国家事业发展要求,都能满足人民群众愿望和期待。
会议强调,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着眼于解决影响司法公正、制约司法能力的深层次问题,着眼于破解影响法治社会建设的体制机制障碍,对深化司法体制和社会体制改革作出了全面部署,专门制定一个实施方案非常必要。实施方案明确了各项改革任务的政策取向、责任分工、时间进度、成果要求,特别是注意把握了三中全会、四中全会有关司法体制和社会体制改革举措的内在联系,注重统筹政策、方案、力量、进度,以确保改革任务相互协调、改革进程前后衔接、改革成果彼此配套。各有关部门要自觉支持改革,主动把配套政策和保障措施落实到位。要抓住在司法体制和社会体制改革全局中居于基础性和制度性地位、牵一发而动全身的重点事项进行攻坚,以重点事项突破带动改革全面开展。要及时检查、及时评估,把解决了多少突出问题、群众对问题解决的满意度作为检验司法体制和社会体制改革成效的标准。
会议指出,这次提出的推进纪检体制改革的3个具体举措,既有利于坚持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领导,又有利于增强纪委监督权的相对独立性和权威性。当前,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必须深化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党委和纪委的监督,推动纪委双重领导体制落到实处。反腐败斗争要不断深入,关键在党,关键在人。纪委书记、副书记和纪检组长、副组长是纪检干部队伍的骨干,必须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把那些敢于担当、敢于监督、敢于负责的好干部选出来、用起来。要拓宽选人用人渠道,纪委书记、副书记人选既可以从纪检系统内产生,也可以从纪检系统外产生。各级党委、纪委和组织部门要认真落实这3个办法,推动建设一支思想上、政治上、作风上、能力上过硬的纪检干部队伍。执法者必先守纪,律人者必先律己。纪检干部尤其要严守政治纪律,对党忠诚、严格履职、敢于担当、守住底线,要牢记使命,把责任扛起来,用铁的纪律打造全党信任、人民信赖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会议还就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行地方各级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等问题进行了研究。
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出席,中央和国家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王岐山:有人办案不行、抹案行
王岐山29日在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会的工作报告中指出,纪检监察机关不是保险箱,纪检监察干部也不是生活在真空里,党员干部存在的问题,我们的队伍同样存在。有的领导干部因年届退休,被安排在纪检岗位,只想着平稳着陆;有的干部不敢担当,遇到问题绕着走,不想干、不作为;有的干部能力不足、作风漂浮虚躁,不去打听“张家长、李家短”,监督缺失;有的派驻干部认为,与驻在部门领导班子一座楼里办公、一个锅里吃饭,抹不开面子,对监督畏首畏尾;有的人办案不行,“抹案子”却很有办法。
省级纪委书记多有纪检经验
随着反腐斗争形势的变化,除了中纪委,全国31个省份现任省级纪委书记更成了地方反腐的主要力量。梳理发现,在现任31名省级纪委书记中,年龄在55岁以下的有6人,56岁至60岁的有10人,60岁以上的有15人,多数人任职时都不满60岁。
在这31位省级纪委书记中,仅有1位为在职大专学历,是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委书记邓卫平。5名为大学学历。其余省级纪委书记,学历构成分别为博士2人、硕士23人。梳理发现,在这31位省级纪委书记中,有12位的档案上都有中央党校研究生毕业的经历,占总数的近4成。
在31位省级纪委书记中,有12位省级纪委书记任职前曾从事过与纪检监察相关的工作。其他人中,多数曾有过政法系统、组织人事系统的工作经验。此外,很多省级纪委书记都有主管人事的组织部门的工作经验。如重庆市纪委书记徐松南,曾任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兼自治区党校校长,2012年3月任职重庆市纪委书记。此外,这31位省级纪委书记中,有22位为空降任职,占总数的三分之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