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厅经责处组织学习福建省机关效能建设工作条例

10.06.2014  13:29

日前,省厅经济责任处认真组织学习了《 福建省机关效能建设工作条例 》 , 大家感到条例对效能制度、绩效管理、效能督查、效能投诉、效能问责等章节作了明确规定。条例对转变工作作风,加强行政效能建设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也是当前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一个重要体现,该处从三个方面提出要求。

一要充分认识加强效能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思想是行动的指南,有正确的思想认识,才会有正确的实践,在学习和贯彻过程中要切实解决好工作作风建设中一些“不适应、不符合”的问题。

二要深刻认识和领会机关效能工作条例的内涵和特点。要通过加强效能建设,从根本上转变作风,以科学的公共决策、有效的公共管理、优质的公共服务,更好地实现人民的愿望,满足人民的需求,维护人民的利益。

三要纠正和克服一些不良现象。 营造优质高效政务环境,必须克服 作风上漂浮、廉洁从审行为的规范、工作上缺乏激情等不良现象。要通过学习和对照《条例》,贯彻好、执行好,确保每位同志时时处处在有效的监督之中。(省厅经济责任审计处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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