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习水县通报典型案例 四村官侵占涉农款

11.06.2014  13:19

习水县一村庄村支书、村主任和村监委主任等4人,多次联手侵占并私分国家涉农资金。

习水县桑木镇大山村,地处偏僻。该村除村党支部、村委会外,还设有对村支两委作风、工作等进行监督的村监委。因此,村支部、村委会、村监委,都有一名“一把手”。

今年初,习水县有关部门接到举报,称大山村有干部存在贪污涉农资金问题,其中也包括村监委的“一把手”。

经调查确认,2008年至2013年,这个村的村支书、村主任、村监委主任及一名副主任,以上报低保户、虚报危房改造户材料等为名,套取和侵占、骗取、私分涉农资金8万多元。其中,村委会副主任陈某,套取涉农资金4万多元,侵占涉农资金2万多元;村支书冯某、村委会主任蔡某、村监委主任陈某某,骗取危改房资金2万元私分。

据了解,桑木镇大山村,约有1800多人,距离县城30公里左右,平均海拔1400米左右,经济相对贫困,人均收入3300元。据公开数据,今年这个村需要国家精准扶贫的农户,就有144户600多人。

昨天,习水县在集中通报该县反对“四风”典型案例时称,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陈某,已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冯某、蔡某、陈某某等人的违纪问题,已由纪委立案进行调查。(本报记者 黄黔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