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发布“九条禁令” 强化元旦春节监督执纪工作

21.12.2015  17:44

  近日,福建下发通知,紧扣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公私分明、崇廉拒腐、尚俭戒奢、吃苦在前”为主要内容,针对“节日病”,全面梳理《条例》有关规定,提出“九严禁、两坚持”要求,加强元旦、春节期间廉洁自律和厉行节约工作。

  “九严禁”是指:严禁违规组织、参与用公款支付的宴请、旅游、高消费娱乐、健身等活动;严禁超标准、超范围公务接待或借机大吃大喝;严禁违规发放和领取奖金、年货节礼等;严禁收送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或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品、礼金、消费卡等;严禁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或者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严禁借“两节”之机拉票贿选、买官卖官、跑官要官;严禁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以及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的车辆;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严禁到禁止召开会议的风景名胜区开会或者违规举办各类节会、庆典活动。

  “两坚持”是指:坚持正确的苦乐观,苦群众之苦,急群众所急,切实解决涉及群众生产、生活等切身利益的问题;坚持正确的群众观,坚决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精准扶贫的决策部署,改进作风、深入一线,以优良作风密切党群、干群关系。

  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在思想认识、责任担当、方法措施上跟上中央和省委部署要求,加强“两节”期间党员干部的教育监督管理。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尤其是“一把手”,越在关键节点越要保持警醒,带头把党的宗旨和纪律铭刻在心,自觉践行《准则》和《条例》,廉洁从政、用权、修身、齐家,当好表率。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按照“挺纪在前”的要求,把监督执纪问责做深做细做实。创新监督检查方式,有效破解“走地下”、搞变通、玩规避等“隐身衣”问题;坚持刚性执纪,严查快处“两节”期间顶风违反“六大纪律”行为,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典型问题;严肃追责问责,用好“撒手锏”,把纪律立起来、严起来、执行到位。(福建省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