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旬老翁自费普法二十九载

18.11.2016  04:34

      福建日报11月16日讯  为了找到医治老年人心病的“治本良方”,林建德退休后报名参加法律学习,并自费创办老年法制学校。他教导乡亲学法尊法,更引导他们守法用法,94岁的他说:“生命不息,普法不止。

九旬老翁自费普法二十九载

记者陈旻 通讯员沈海生 文/图

林建德在给学员们上课,今年94岁的他义务普法已29年。

      11月11日,漳州市东山县铜陵镇公园社区的老年法制学校里,普法课堂又开课了,校长林建德老先生用生活中常见的事例向学员们阐述了法的重要性。

      从1987年起,林建德就在这个自费创办的课堂里义务普法,教导乡亲学法、尊法、守法、用法。今年94岁的他坚守普法讲台已29年,其年龄之长,坚持普法时间之长,实属福建唯一,全国仅有。

      退休后自学法律自办普法学校

      11日正是老年法制学校每10天一次的开课日,上午9时,30多位老年学员已坐进教室。这间简陋的教室是由废弃的祠堂改造而来,黑板上写着“老年人学习法律知识课堂”几个大字,四面墙挂满了普法活动的图片和近30年来各级授予的奖牌、荣誉证明,足有40多面。

      学校课程设置十分丰富,除了和老年人密切相关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收养法、继承法,海洋环境保护法、渔业法、民事诉讼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森林法等也都列入教程,针对老年人的特点,分为尊法、守法知规、提升老年人法律能力等几个部分的内容。在学校资料室,有20多卷装订得整整齐齐的档案,还有几百盒中央电视台播放的《今日说法》节目的录像资料。这些教材都是林建德和爱人高银英几十年来制作的。

      1982年林建德退休后,担任县政协委员的他和本地老中医开办了一所“政协老年诊所”,义务为老年人看病。但很快他就发现,前来就诊的老人们“心病”多于“身病”。子女不孝、老人被弃养、遗产纠纷是他们最大的“病根”,而最直接的“病灶”来源于对法律的无知。

      林建德认为,普及法律知识才是他们的“治本良方”。

      1985年,63岁的他报名参加上海《民主与法制》杂志社的法律函授学校学习,成为当时学校最高龄的函授生。两年后,他自费创办了老年法制学校。

      他既是校长也是老师,还不定期邀请相关部门同志来为学员讲课。经费就从老两口退休金里抠一点,参加学习的学员每人交一点,他还把近30年的个人慰问金都放进了学校。他的爱人高银英老人今年也89岁了,从学校创办起她就帮助打理校务,做学校的后勤保障工作,后来因腿脚不便就负责在家整理资料。

      29年来,每月固定上三次课。每逢开课日,无论刮风下雨,林建德都铁打不动地坚持到校,即便身染微恙,由老伴搀扶着也要去。

      培养了2000多位“法律明白人

      “以前我和媳妇的关系紧张,林老多次上门开导,后来我和媳妇一起来上课。现在媳妇待我如亲娘一样孝顺,我知足了!”家住顶街的黄阿婆说。

      “过去我家小孩经常在外惹事,和人打架。我们向林老求助,他说打骂没有用,主要还是家庭教育的问题。于是我参加了学习,把学到的法律知识和案例慢慢讲给孩子听,教育他要懂法守法,现在他改变了很多。”75岁的林巧玲是十几年的“老生”,她不仅教好了孩子,还热心参与邻里间纠纷的调处,成为当地司法所的好帮手。

      老年法制学校开办以来,林建德教导乡亲们学法尊法,更引导他们守法用法。

      1988年初,镇政府推进殡葬改革,一些渔民难以改变“入土为安”的传统丧葬陋习,纷纷聚集起来反对。他们找到林建德,希望他代表大家出面来阻止这项改革。同时,镇政府也找到了林建德,希望他能在殡葬改革工作中发挥作用。他反复思量后,在镇政府召开的殡葬改革会议上,作为群众方代表上台说道:“大家都知道,我们铜陵人多地少,所剩的土地和山林资源已经不多,土葬严重破坏了我们的居住环境。再这样下去,我们今后将死无葬身之地。

      “大多数群众还是通情达理的。只要我们把道理讲清,把法律讲透,群众是会拥护政府的。”林建德说。有了林建德的公理、公道,通情达理的海岛群众变反对为支持,一项看似棘手的工作就这样迎刃而解。

      29年来,林老先后培养了2000多名“法律明白人”,最年长的学生已经90岁。

      为老年人提供免费法律援助

      每年林建德都要入户进行“一访四查”活动,发现有老人遭受虐待、遗弃和赡养纠纷问题,就积极提供法律帮助,帮助调解纠纷、代写诉状、代理出庭。

      1992年,陈阿婆丈夫病故、儿子被送去劳教,她一人孤苦无依,想改嫁又怕亲人阻挠。经过学法,陈阿婆知道了再婚是老年人的权利,在林建德的帮助下,做好财产公证等事宜,终于重组家庭,再续佳音。

      铜陵距台湾高雄市164海里,是很多赴台老兵的故乡。29年来,林建德为群众义务提供法律咨询3000多人次,调解家庭纠纷600余起,其中有100多件涉及台胞。

      林建德保存着一封寄自台湾的感谢信:“尊敬的林建德先生,欣悉您义务为解决我老妻与女儿的隔阂尽心尽力,使我家庭和睦幸福,我非常感激,只因年老多病,腿脚不便,不能回乡当面答谢……

      来信的程先生老家在铜陵镇码头社区,1950年初被抓壮丁当兵去了台湾,丢下年仅26岁的妻子林女士和2岁的独生女。林女士含辛茹苦将女儿抚养长大、结婚成家,但女婿不幸早逝,有人传言这是女婿与岳母“八字相克”,加上翻修祖屋造成的,导致女儿与她产生矛盾。多次争执后女儿搬走,丢下老母亲。在台湾的程先生多次来信劝说妻女和好,都不奏效。后来,林女士参加老年法制学校学习,向林建德诉说了她与女儿的矛盾。林建德找上门去,苦口婆心地引导劝说10多次,母女俩终于和好了。程先生非常感激,特写信致谢。

      “畏法度者最快活。要说我最大的心愿就是八个字:生命不息,普法不止。”林建德指着矗立在岛礁上的一座灯塔说,法律就像灯塔,能照亮航程,指明方向,找到归宿;如果大家都尊法守法,社会就进步,大家都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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