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方案出台

25.01.2018  00:30

  日前,省教育厅等十二部门联合发布《福建省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2018—2020年)实施方案》。

  根据要求,我省对农村义务教育公办寄宿制学校寄宿生、城乡义务教育公办寄宿制学校中低保和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寄午餐学生,按每生每年1000元标准进行营养餐补助;对城乡义务教育公办寄宿制学校中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按小学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每生每年1250元标准补助生活费。2017年寄宿生公用经费由每生每年300元标准增加到400元。

  方案中将工作目标分为十个大点,包括全组织机构,明确责任分工;完善协调机制,强化业务培训;完善资助政策,提高资金效益等。其中,要求对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政策进行调整,扩大受惠学生群体,实现城乡一致、公办民办学校一致。

  按照方案,各地各部门要切实抓住食品安全和资金安全两个关键,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一是针对学生营养餐生产、加工、配送等过程可能存在的食品安全风险,推进以各县(市、区)为主体的大宗食品及原辅材料统一采购、集中配送模式,确保食品安全。二是加强监管,用好资助巡查和专项检查制度,发挥有效监督和震慑作用,确保政策落实和资金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