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信息将纳入全国学籍系统

12.10.2014  14:10

    省教育厅消息,各地必须将义务教育学校招生信息全面纳入“全国学籍系统”,防止变相择校,并在每年5月前公布招生的相关政策。

    据了解,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严格对照巡视反馈意见要求,举一反三,标本兼治,抓紧整治“一些教育部门领导在教辅资料征订、工程建设、实验设备用品采购、入学招生中收受贿赂”问题。7月13日以来,共梳理问题线索117件,已初核72件,立案或查处49件,其中新立案30件,涉及党政“一把手”(含校长)21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8人、司法机关正在起诉审理11件。

    同时,我省规范中小学进校教辅材料管理工作,实行教辅征订县、市两级审核制度,实行教辅征订管理全过程阳光操作。编制“福建省高等学校基建廉政风险防控流程”,加强学校工程建设项目决策、立项审批、工程招标、合同履行、资金拨付等关键环节的监督管理。规范学校实验设备用品采购申报程序和流程管理。完善义务教育招生信息公开流程,规定各地应于每年5月前公布招生方案及相关政策。将义务教育学校招生信息全面纳入“全国学籍系统”管理,防止变相择校行为。

    (记者 齐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