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春县通过“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省级评估

15.05.2015  11:41

  5月11-14日,省政府教育督导评估组一行6人,对永春县创建“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工作进行督导评估。

  省评估组深入永春县16个乡镇、12所中学、33所小学及财政局、教育局、教师进修学校等相关部门,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座谈交流等形式,全面了解该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方面的工作进程。

  在5月14日召开的汇报反馈会上,省评估组对永春县在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过程中所做的工作给予充分肯定,认为该县各项指标均达到省级验收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