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检察院举行授牌仪式 更名“生态资源检察处”
14.01.2015 12:11
本文来源: 福建新闻
昨天,漳州市检察院举行授牌仪式,将原来的“林业检察处”更名为“生态资源检察处”,在保持原来林业检察职能的基础上,新增11类涉及生态资源犯罪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诉讼监督等职能,实行“捕诉监防”一体化的工作模式。
据介绍,新增的11类受理案件范围,包括走私废物、污染环境、非法捕捞水产品、非法处置进口的固体废物、擅自进口固体废物、非法狩猎、非法占用农用地、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非法采矿、破坏性采矿、故意损毁名胜古迹等。(海峡导报记者 杨艳娜 通讯员 卢国辉 谢祖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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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1.2015 1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