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厅举行宪法宣誓仪式 黄祥谈厅长监誓

06.02.2018  11:31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及其各部门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实施办法》规定,2月5日,我厅首次举行宪法宣誓仪式,黄祥谈厅长监誓。2017年厅党组任命的24名厅机关、厅直属单位处级领导干部依法进行宪法宣誓。

  宣誓仪式一开始,全体奏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国歌唱毕,领誓人面向国旗,左手扶按宪法,右手举拳诵读誓词,其他宣誓人右手举拳跟诵誓词:“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国家努力奋斗!

  宣誓后,黄祥谈厅长发表讲话。他指出,这次宣誓活动是贯彻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依法治国方针的重要举措,是贯彻中央决策、依法施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具体行动,对于增强交通运输行业公职人员宪法意识、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具有重要意义。他要求,领导干部一要树牢宪法意识,带头学习宪法,恪守宪法原则、弘扬宪法精神、履行宪法使命,把宪法实施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推动福建交通运输事业发展有机结合起来;二要坚持依法履职,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开展工作的能力,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手中的权力;三要认真践行誓言,切实当好遵守宪法的引领者、示范者,带领本单位、本部门守法用法,带动全社会遵宪守宪。

  最后,黄厅长勉励大家要珍惜事业、珍惜岗位、珍惜为福建交通运输事业做贡献的平台和机会,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勇于负责、敢于担当,为新福建建设做出新的更大贡献。(厅人事处、省交通经济信息中心)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