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集美区“四举措”进一步规范事中事后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

07.09.2016  20:05
         为进一步落实随机抽查机制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工作要求,厦门市集美区认真落实省、市、区相关通知精神,“四举措”规范和改进企业检查活动。

      一是公布清单。及时向社会公布安全生产行政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公共服务事项及“双随机”“两库一单”目录,公开公示涉企安全生产检查的项目名称、法律依据、实施主体、检查内容等,以及取消、新增或调整检查项目。

      二是优化计划。认真执行市《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双随机”抽查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提高随机抽查在检查活动中的比重,9月底前优化制定检查计划,对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重点监管企业比例达到100%,对列入“黑名单”的单位为100%,且年度执法工作计划采用“双随机”抽查比例不低于30%并逐年提高。

      三是设立台账。各成员单位将检查项目名称、被检企业名称、检查人员姓名、检查时间、检查内容、检查结果、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等录入台账,留存归档,以备查用。同时,适时对落实“双随机”抽查情况进行公示。

      四是联合检查。发挥区安委办的综合协调作用,加强各成员单位之间的沟通协调,对相同企业的涉安全生产检查,开展跨部门、跨行业联合检查。要求各成员单位理顺内部机构的安全生产检查职责,本部门职能处室及其直属单位同一时期(阶段)对同一对象的检查,相对集中实施,避免重复进行。(集美区安监局 罗春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