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长安网8月28日讯 为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了关于特赦部分服刑罪犯的决定草案:对2015年1月1日前正在服刑、释放后不具有现实社会危险性的四类罪犯实行特赦。厦门市同安区祥平司法所接到上级通知后立即组织学习,领会草案精神,积极采取三举措贯彻落实。
一是开展针对拟特赦的四类服刑人员的摸底排查。通过电话联系及走访等方式深入排查了解辖区内符合拟特赦四类服刑人员的总体情况,特别是他们的家庭情况。经过深入排查了解,60余名在册社区服刑人员中,有1名符合特赦条件。
二是把此次拟特赦的情况列入社区服刑人员集中教育内容。在对辖区社区服刑人员的集中教育中,把此次特赦决定的重要意义、四类拟特赦服刑人员的特点等作为重点,引导社区服刑人员充分认识我国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内涵,鼓励他们认真服刑改造。
三是面向社会特别是服刑人员家属进行宣传。将此次拟特赦四类服刑人员的条件、特赦的背景意义宣传到位,发挥特赦的感召作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同安区祥平司法所三举措贯彻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特赦决定 -
福州00:18 31.08.2015 司法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