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出台多项举措加强自然灾害条件下环境监管

14.08.2014  11:14
  记者12日从省环保厅获悉,为防患未然,我省日前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监管的紧急通知》,要求各地环保部门高度重视特殊时期的环境监管工作,切实把好源头关。

  省环保厅要求,对钢铁、电解铝、有色金属冶炼等高能耗企业和其他环境安全重点企业开展环境安全检查,全面排查企业环境安全隐患,重点对环境应急预案制定和演练情况、有毒有害气体预警体系建设情况、环境风险防控设施建设情况、应急物资和设备的配备情况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责令企业限期改正。

  环保执法人员不定期对企业开展抽查,严防排污企业违法偷排污染物。加大对发生洪涝、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地区周边水体的监测力度,严格饮用水源保护区环境问题执法监管和整改工作。(记者 潘园园 通讯员曾咏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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