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出台多项举措 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鼓励拆迁安置户选择货币补偿,拆迁协议签订后半年内购买商品房的予以适当奖励
●落实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对土地、房产给予二次抵押登记
●完善土地供应机制,实行土地出让金分期付款
记者昨获悉,我市下发《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提出通过合理引导住房消费、落实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完善土地供应机制、优化市场发展环境等,多措并举,着力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该《通知》试行1年。
在合理引导住房消费方面,《通知》指出,对省住建厅《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意见》中所列的各类刚需购房,其信贷利率、首付以及税率参照首次购房首次贷款标准予以政策优惠。个人异地购买商品住房,本人及其父母、未成年子女可按当地户籍政策在购房所在城镇落户,并参加城镇医疗保险、住房保障等,未成年子女可凭已登记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直接在商品房所在地划片的学校接受义务教育。鼓励拆迁安置户选择货币补偿,在制定拆迁安置方案时,对货币补偿的安置户在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后半年内购买本市商品房的由拆迁人予以适当奖励。
在落实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方面,对土地、房产给予二次抵押登记。房地产企业提供房屋所有权证书、主债权合同(借款合同)、抵押合同、评估报告书或价值确认书、董事会或股东会决议等抵押登记材料,并将已经设定过的抵押情况告知抵押权人,对不超过所担保债权的余额部分再次抵押给予办理。
在完善土地供应机制方面,《通知》提出,根据当前形势,实行土地出让金分期付款。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一个月内缴纳50%,余款付清期限根据地块情况最长可延期至6个月,具体以土地出让公告为准。配套费可在规划条件核实时缴纳。
在优化市场发展环境方面,对于房地产企业为适应市场变化,在不变更容积率、建筑密度等指标,并满足停车位等公共配套设施的情况下,原土地出让时设定的中小户型住房比例,可不受限制。此外,调整物业维修基金缴纳方式。房地产开发企业对业主的物业维修基金可以幢为单位缴纳到不同的银行。(湄洲日报 黄国清 通讯员 谢高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