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举报暴恐违法犯罪线索最高奖励30万元

20.06.2014  12:06

  东快讯(记者林茜通讯员郑明)据福建省公安厅消息,6月19日起,福建警方出台并实施群众举报涉恐涉暴线索奖励办法,群众可通过电话、书面或其他形式向公安机关举报暴力恐怖违法犯罪线索,且查证属实的可获不同额度的奖金,最高可达30万元。

  据了解,奖励办法所指的涉恐涉暴线索包括组织、策划、实施或煽动实施暴力恐怖活动等情况,以及相关可疑人、事、物、车等线索。

  对于群众举报且经查证属实的暴力恐怖犯罪线索,福建公安机关将按标准予以奖励:

  协助破获组织、策划暴力恐怖犯罪行动性案件的,奖励5万元至30万元;

  协助破获公安部督办、省公安厅督办暴力恐怖、宗教极端、个人极端案件的,奖励1万元至10万元;

  协助抓获公安部督捕、省公安厅督捕暴力恐怖、宗教极端、个人极端案件逃犯的,奖励2000元至3万元;

  协助破获组织、领导、参与恐怖组织及资助恐怖活动组织、窝藏暴恐分子案件以及组织、纠集他人宣扬、散布、传播宗教极端思想案件的,奖励5000元至2万元;

  协助破获个人极端违法犯罪案件的,奖励2000元至1万元;协助查获非法购买爆炸物品、制爆原材料、枪支弹药及管制刀具的,通过寄递、物流等渠道购买、转运爆炸物品、制爆原材料及管制刀具的,奖励1000元至1万元;

  协助破获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暴恐案件给予相应奖励。受理公安机关将对举报人身份信息进行保密,同时,举报人可向受理公安机关查询查证核实的情况,受理公安机关在不影响案件侦查和违反保密规定的情况下,应当告知。

  对群众举报的暴力恐怖违法犯罪线索,经查证属实的,受理公安机关将自案件立案起1个月内,通知举报人凭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前往负责奖励的公安机关或其委托的公安机关领取奖励金。举报人委托他人领取的,应凭委托书、举报人和代领人有效身份证明领取。

  此外,福建省公安厅还规定,对知情不举、包庇、窝藏、帮助暴力恐怖、宗教极端、个人极端违法犯罪分子,借举报之名诬告陷害他人,编造、传播虚假恐怖信息,谎报警情等行为,依法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