厅政治部举办全省公安机关见义勇为确认工作培训(图)

01.08.2014  13:27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福建省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和省厅《关于见义勇为行为确认工作的实施意见》,规范全省公安机关见义勇为确认工作,履行好公安机关的法定职责,7月31日上午,省厅政治部以电视电话会议的形式举办全省见义勇为确认工作培训。省公安厅政治部副主任、厅见义勇为工作办公室主任苏敏,省厅宣传处处长、厅见义勇为工作办公室副主任张大强,省见义勇为基金会副秘书长卢永官以及厅见义勇为工作办公室成员单位领导、联络员在主会场参加了培训会,各市、县(区)公安局(分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安局分管领导、见义勇为工作办公室成员单位领导及经办民警,各派出所(包括边防派出所)分管领导及内勤在各地的分会场参加培训会。 培训活动由张大强处长主持。卢永官副秘书长讲解了《公安机关如何做好见义勇为确认工作》,他以见义勇为相关的法律、法规为准绳,以宣讲《条例》和《实施意见》为重点,对见义勇为确认工作进行学习辅导、解惑释疑,并引经据典、分析案例,为公安机关履行职责和做好见义勇为确认工作打下良好基础。厦门市公安局思明分局、南平市公安局延平分局分别作了见义勇为确认工作的经验交流。 最后,苏敏副主任代表省厅政治部对做好见义勇为确认工作提出了要求。他指出,各级公安机关要加强对基层民警的教育指导,紧密结合实际进行学习和思考,熟练掌握见义勇为确认的条件,按照确认的申请(举荐)、受理、调查取证、答复、申请行政复议等工作程序和期限,把握确认的要件和注意的问题,切实履行好公安机关的法定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