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两名官员因索贿获刑 主任科员受贿156万
法制晚报讯 交通运输部救助打捞局是中国唯一一支国家海上专业救助打捞力量,在舰船装备方面有很高要求。
原交通部救助打捞局副局长朱宝柱与主任科员陈鹏,在远程可视救助指挥系统、船载卫星通信系统服务项目中,分别受贿28万元和156万余元。合同履行后多次出现过故障,甚至在救助打捞局领导使用指挥系统慰问船员时,都出现过声音混杂问题。
判决书提及,合同中涉及为“南海救101”轮加装远程监控指挥系统。
10月20日,北京高院以受贿罪判处朱宝柱有期徒刑10年6个月。此前,陈鹏被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
明着要
救助打捞船只 加装可视设备
交通运输部救助打捞局是中国唯一一支国家海上专业救助打捞力量,承担着对中国水域发生的海上事故的人命救助、船舶和财产救助、沉船打捞、清除溢油污染等多项职责。
2003年,朱宝柱时任救助打捞局救助指挥处处长,主持救助工作,分管全国救助力量部署、组织协调救助和抢险打捞工作等。
2005年,救助指挥处与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洽谈船岸远程可视救助指挥系统合作。
由于海上气象条件等制约,一些救援打捞现场指挥人员无法亲自前往,远程监控指挥系统的用途是将现场的图像和声音及时传输到岸上的指挥中心,让指挥者根据现场情况正确决策,因此对于海上救助打捞十分重要。
之后6年间,救助指挥处与海兰信公司签过4份销售合同、售后服务协议。记者注意到,判决书中提及,在2008年双方签订的合同中,是为“南海救101”轮加装系统。
索贿8万 部分用于买五粮液
据朱宝柱供述,2007年初的一天晚上,他在办公室给海兰信公司董事长申某打电话,让其“解决点现金”。
朱宝柱对自己的行为事后解释说,当时救捞局和海兰信公司还考虑再签合同,项目是救助指挥处主管的,所以他向申某要钱,他肯定给。
申某说,他随即交代手下将8万元现金交给朱宝柱的手下陈鹏。朱让陈鹏到银行办了7张银行卡,每张卡内存入1万元,剩下1万元给陈鹏当“跑腿费”。
朱宝柱说,他让陈鹏办卡,主要是考虑自己消费或送人都方便。
而所得的7万元钱,朱宝柱称,有一部分钱用于为儿子工作疏通关系,还有一部分钱买了10箱五粮液酒厂的专供酒,其中有1箱送给了台湾中华搜救协会的人,剩下的9箱其平时和朋友聚会时用了,其余的钱其个人消费掉了。
找茬要
借出现故障 索贿近25万元
申某说,2007年春节前后,救助打捞局领导在使用远程可视救助指挥系统慰问船员时,出现声音混杂问题。
同年七八月份,陈鹏向他提出,让海兰信公司与软件公司世纪君天签订软件技术开发合同,让世纪君天解决产品问题。
之后,申某指派员工陈某代表公司处理此事,陈某给了陈鹏27.6万元。陈某说,合同是陈鹏和世纪君天谈的,合同金额也是陈鹏和对方谈的。
实际上,打入世纪君天的27.6万元,被公司法定代表人孙某分4次提出249120元交给了陈鹏。
申某和陈某还作证指出,之后海兰信和世纪君天之间没进行任何实际业务,语音混杂问题最终还是海兰信公司自己解决的。
借机要
声称帮催款 索20万“交际费”
船载卫星通信系统对于海上救助打捞也意义重大。海上救助打捞时,电台、海事卫星都存在通信盲区、误码率高等问题,而在舰船上设计安装自动跟踪同步卫星的通信系统,是最佳的海上通信方案。
北京奥华宇通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牛某作证称,他作为中间人,促成救助打捞局与北京网通公司签订船载卫星通信系统服务合同,之后合同中的部分实际业务,网通公司交给中星互联通信技术有限公司做。
牛某说,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中星互联欠了自己公司378万元中介费没给,他多次找中星互联的法定代表人刘某催款,刘某总说,救助打捞局没把钱付给网通,网通也就没把钱付给中星互联,所以中星互联没法给牛某的公司钱。
无奈之下,牛某找到船载卫星通信系统服务项目的联系人陈鹏帮忙。
2009年7月份的一天,牛某再次打电话给陈鹏催款,陈鹏让其等消息。过了几天,陈鹏回电话说可以帮忙要钱,但要求牛某给他20万元当“交际费用”。
“我不得不同意了陈鹏的要求。”牛某说,2009年8月7日,他把20万元现金交给陈鹏。
陈鹏表示,这20万元钱是他向牛某“借”的。刚开始想过还,但拿到钱之后,还钱的想法就没了,所以牛某让其打欠条,被他找借口敷衍了过去。
寻机要 做假证明 自拿百万好处费
陈鹏被抓后称,从2008年底到2009年的上半年,有几条搜救船的船端设备多次出现故障。“我把事情告诉了中星博远(和中星互联属于一套人马两块牌子)的副总监王某,王某说如果把牛某踢开,服务速度和服务质量都能得到更好的保障。”
王某解释说,如果没有牛某,少了中介费用,其公司会有更多利润。
陈鹏和中星博远达成一致后,牛某的奥华宇通公司以欠款为由起诉了中星方面。王某找到陈鹏,让其帮忙出证明。
证明大致内容为:从2009年9月开始,救助打捞局与网通终止合同了。有了这个证明,中星方面就可以不再付给奥华宇通费用了。就这样,陈鹏利用法院,把牛某的公司从业务合同中踢了出去。但实际上,救助打捞局和网通的合同根本没终止。
陈鹏称,在刘某确定其是船载卫星通信系统服务项目具体负责人后,中星博远为了感谢他,就给了他101万元现金。“另外中星博远也想保住这个合同并且希望和救捞局能扩大合作。”他说。
据陈鹏说,中星博远给的钱,20万元用于其父母在武汉买房;12万支付给前妻;20万元交给其现任妻子;20万在通州建房买家具;40万元左右投入股市,其余用于日常开支。
帮忙要 威胁解除合同 又索贿20万元
2012年3月底,朱宝柱调入交通部救捞局,任副局长,分管国际合作、海上应急救援保障等。
彼时,牛某的公司因陈鹏的假证明遭受巨大损失。牛某到驻交通部纪检组和救捞局纪委实名举报陈鹏出具假证明、索贿20万元的问题。随后,组织上派朱宝柱处理此事。
朱宝柱找到网通职员黄某及中星博远的负责人刘某,以牛某举报的事情不解决,与网通的合同就要停止,2012年的服务费也不轻易付相要挟,让他们帮助陈鹏。
刘某事后作证称,当时其明白朱宝柱的意思是让其公司垫付牛某给陈鹏的20万元贿赂款,他忌惮朱宝柱的话。
后来,刘某和牛某面谈,以现金的方式给了牛某20万元。“这20万元是替陈鹏出的,不是垫付,也不指望他能还。”刘某说。
救捞局说
只让朱宝柱
做手下思想工作
事后,救助打捞局局长王振亮表示,救捞局领导班子没有委托朱宝柱去帮陈鹏想办法退还牛某20万元钱的意思,只是让他去做陈鹏的思想工作。朱宝柱让中星方面出这20万,朱宝柱没有向他或其他领导汇报过。
索贿幕后
担心手下
将自己抖搂出来
朱宝柱被抓后解释说,之所以这么做,是因为他意识到陈鹏被举报的事情是大事,担心处理不好,一旦走上司法程序,陈鹏会把朱宝柱自己拿过海兰信8万元的事说出来。
陈鹏也明白朱宝柱的心思。他供述说,他分析朱宝柱之所以帮他,就是怕他的事闹大之后会把朱牵扯进去。
陈鹏说,找刘某出钱这事,是朱宝柱直接指导和帮助下要的,如果朱宝柱不出面,刘某不会给钱。
不但如此,2012年12月初,朱宝柱还自己出了8万元现金,到陈鹏家以给陈鹏父亲看病的名义给了陈鹏。
当时,他让陈鹏打了一张收条,内容为:2006年12月本人帮朱宝柱办卡8万元,今天如数返还。收条上,落款日期写成2007年11月。
朱宝柱说,这张收条上的内容和日期都是他让陈鹏写的,目的是想将这8万元钱和陈鹏被举报的20万元钱区分开。
“我嘱咐他,将来再说这事的时候,就说这8万是我向陈鹏个人借的。”朱宝柱说。
2013年6月6日,陈鹏被查获归案。东城检察院在侦办陈鹏受贿案过程中,发现救捞局原副局长朱宝柱有收受他人贿赂的嫌疑,以涉嫌受贿罪对朱宝柱立案侦查。
2014年6月11日,北京市二中院认定陈鹏受贿156.6万元,判处其有期徒刑12年。
2014年10月20日,北京市高级法院认定朱宝柱受贿28万元,判处其有期徒刑10年6个月。文/记者 毛占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