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城区为立功现役军人增发优待奖励金

06.04.2016  12:11

  莆田网讯 近日,荔城区民政局为2015年度130名现役优秀士兵及2名三等功荣立者,增发一次性优待奖励金共计18.39万元,切实提高军人家属的荣誉感。
  为激励现役军人在部队建功立业,荔城区城乡义务兵在部队服役期间获得荣誉称号、立功或者被评为优秀士兵,除了领取优待金外,由区民政局按照当年度城乡优待金标准(2015年优待金标准为1.46万元),一次性增发优待奖励金。其奖励金实行分类发放,对其中被授予荣誉称号、立一等功的,按当年优待金的100%增发;立二等功的按当年优待金的60%增发;立三等功的按当年优待金的30%增发;被评为优秀士兵的按当年优待金的10%增发。
  荔城区自2011年7月1日实施增发优待奖励金制度,目前全区共有515名立功受奖的现役义务兵领到优待奖励金。(陈文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