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种茶毁林木 致富不成领刑

08.09.2015  10:28
  致富心切,福建漳平一农民竟擅自雇佣民工用挖掘机开平台,毁林开山种植油茶,致富不成,结果被漳平市人民法院以故意毁坏财物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六个月。

  2014年10月份,被告人严某为了种植油茶增收致富,在未经林权单位同意的情况下,擅自雇请严小某驾驶挖掘机到漳平市芦芝镇芦芝村“火狸坑”山场内,用挖掘机开平台,共毁坏林木立木材积15.1757立方米,幼树659株。2015年6月2日,被告人严某到漳平市公安局梅水坑森林派出所投案自首。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严某的行为已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因被告人严某有自首情节,其亲属积极赔偿受害单位经济损失3000元,取得受害单位的谅解,并与受害单位签订《集体山林承包合同》,经营管理被损毁林地,据此,遂作出前述判决。

  法官提醒山区村民:我国《刑法》第275条规定,未经林权单位同意的情况下故意毁坏公私财物,将要受到法律的惩处。在集体山上种植经济作物,一定要事先经林业部门批准。 责任编辑:林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