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和县检察院深入乡镇为村干部开展预防犯罪宣讲活动

17.01.2015  05:39

    福建检察网1月16日讯(林伟)“村干部不是国家工作人员,能不能构成职务犯罪的主体呢?”昨日,平和县检察院干警深入辖区乡镇,为30多名村干部开展了一场形式新颖的预防职务犯罪宣讲活动,取得良好效果,受到村官们的普遍好评。
    活动通过模拟法庭排演及典型案例讲解的方式,让村官们认识到在救灾、移民、农资补贴等方面协助行使国家行政管理职权的事务中,如果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他人财物、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等行为一旦构成犯罪,将适用《刑法》关于受贿罪、贪污罪等规定定罪处罚。同时还指出,村干部与村民相互勾结,侵吞公共财物也会构成职务犯罪的共犯。
    活动结束后,检察干警还与村官们开展了茶话会,现场为30多名村干部答疑解惑,希望在座的村干部增强廉政意识,远离职务犯罪,也希望有志于从事检察事业的村干部在报考公务员时选择检察机关,为构建法治社会贡献自己的力量。
    在场的村干部纷纷表示,作为一名服务在基层第一线的干部,能够接受到如此形式新颖、内容精彩的预防职务犯罪教育让自己受益匪浅,今后一定要用好手中的权力,牢牢守住自己的堤坝和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