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小切口”立法制止餐饮浪费点赞
网络餐饮服务平台等应当以显著方式提示消费者适量点餐,自助餐经营者可以采取事先约定的方式,向造成浪费的消费者收取相应费用,餐饮服务经营者诱导、误导消费者超量点餐造成明显浪费的将被责令改正……《北京市制止餐饮浪费规定(草案征求意见稿)》2月5日起在市人大常委会门户网站和首都之窗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市民朋友可以在本月20日前提出意见建议。(2月5日《北京青年报》)
制止餐饮浪费,需要地方立法并依法监管。据介绍,北京市人大常委会此次立法与全国人大常委会反食品浪费立法相衔接,坚持“小切口”立法。结合北京实际,法规调整范围聚焦餐饮服务环节,将法规名称确定为制止餐饮浪费规定,不求大而全。《规定(草案征求意见稿)》共23条,不分章节,内容简洁明确,便于理解和执行。
以治理超量点餐为例,这方面的突出问题是:消费者为了表示热情,在要面子、摆阔气的心理作用下,往往会超量点餐,鸡、鸭、鱼、肉等硬菜一样不少;经营者为了生意,对消费者是不是点多了,往往很少干涉,更有甚者诱导、误导消费者超量点餐。荤素满桌、觥筹交错、谈笑风生,待宾主散去,盛宴变成了名副其实的“剩宴”。
地方立法针对性越强,就越能解决问题,实施效果也越好。对此,《规定(草案征求意见稿)》着重明确和细化了餐饮单位的责任要求。包括设立劝导员、建立自查制度等十项规定;明示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自助餐经营者可采取事先约定的方式,向造成浪费的消费者收取相应费用等。其中,劝导员的作用是,提示消费者适量点餐、取餐,对明显过量点餐、取餐的行为进行提醒、劝导。网络餐饮服务平台等也被纳入管理,要求以显著方式提示消费者适量点餐。违反上述规定,最高可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可见,“小切口”立法虽然条款少,却能做到“聚焦问题、条条管用”,针对性、操作性也更强,如暴饮暴食、浪费食品的“吃播”也将被打击。《规定(草案征求意见稿)》要求,网络音视频信息服务提供者制作、发布、传播宣扬量大多吃、暴饮暴食等浪费食品的音视频信息的,由网络信息管理部门依法处理。换言之,“小切口”立法由于聚焦点明确,因而更易实现“大纵深”,更易体现地方特色,提出精细化解决方案。
餐饮服务环节可以说是餐饮浪费的“重灾区”,尤其是超量点餐问题,过去往往处于“无可奈何”状态。尽管都提倡“光盘行动”,但似乎只是针对消费者,经营者、监管者的作用发挥并不明显,以至“舌尖上的浪费”容易出现反弹回潮。依法制止餐饮浪费,已成为各界共识。以“小切口”立法,聚焦餐饮服务环节,压实各类主体责任,建立全流程制止餐饮浪费制度规范,这种立法方式很有必要,值得点赞,也值得借鉴。(台江区委文明办 付 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