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局召开新闻发布会为参与打击盗窃群众颁发奖励金

19.06.2014  11:46

6月18日上午,市局召开2014年第12次新闻发布会,市局新闻发言人陈敏秀向新闻媒体通报今年以来我市警方打击盗窃违法犯罪工作情况,并现场为23名参与打击盗窃的群众颁发奖励金,共计6.3万元。法制日报、人民公安报、福建省电视台新闻频道《现场》、《第一帮帮团》、省教育台、福州电视台《福州新闻》、《新闻110》、福建新闻广播、福建交通广播、海峡都市报、东南快报、福州日报、福州晚报、福州新闻网等14家媒体17名记者参加了发布会。

 

福州警方为23名群众颁发参与打击盗窃奖励金

 

今年以来,福州市公安局按照快破大案、多破小案、控好发案的理念,将打击盗窃等多发性侵财违法犯罪活动作为惠民重要举措,以开展“猎狐捕鼠”专项行动为载体,加大情报信息研判、并串侦查和深挖打击力度,重拳打击盗窃违法犯罪。今年以来,全市破获各类盗窃案件4392起,抓获盗窃犯罪嫌疑人1461名,摧毁盗窃犯罪团伙17个49人。

为广泛发动群众参与打击盗窃,福州警方专门设立了群众参与打击盗窃犯罪奖励基金,对积极提供线索、指证、抓获盗窃违法犯罪分子的群众予以奖励。今年以来,共有58名群众参与打击盗窃行动,其中:48名群众当场抓获嫌疑人并扭送至公安机关;2名群众当场协助民警抓获犯罪嫌疑人;8名群众提供线索协助公安机关破案。依靠群众的积极参与,福州警方从中抓获各类盗窃犯罪嫌疑人62名,共兑现群众奖金人民币14.8万元。今年3月份,警方已向其中35名有功群众发放奖励金;今天,警方再对另23名有功群众予以奖励,发放奖金人民币6.3万元。

下一步,我市警方将结合最新部署的全市社会治安综合整治“剑盾”行动,进一步加大对侵财类违法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省会中心城市的安定稳定。

 

群众参与打盗窃典型案例:

1 、群众许某抓获1名扒窃嫌疑人。 1月3日17时许,群众许某在八一七路行走时,发现路上一名男子正对一女性路人实施扒窃,立即上前将该嫌疑男子按倒在地并将其牢牢控制。许某从该男子身上搜出被盗手机1部,后拨打110报警。鼓楼公安分局南街派出所民警到达现场后,将嫌疑男子带回派出所审查。经审,犯罪嫌疑人钟某(男,40岁,广西融安县人)承认了其实施扒窃的犯罪事实。根据我局规定,奖给有功群众许某3000元。

2 、医院保安刘某抓获1名扒窃嫌疑人。 2月21日上午10时许,南京军区福州总院保安刘某在门诊楼一楼大厅巡逻时,看到2名女子指认一名逃窜的男子涉嫌扒窃,立即追上抓住该男子,后拨打110报警。鼓楼公安分局鼓西派出所接报后,将男子带回派出所审查。经审,嫌疑男子林某(男,56岁,闽侯人)承认了其当日上午在医院盗走他人钱财1700元的犯罪事实。根据我局规定,奖给有功群众刘某3000元。

3 、群众龙某抓获1名盗窃嫌疑人。 3月20日13时许,在仓山区卢滨路一汽车服务中心上班的梅某(男,25岁,四川达州人)趁其他同事不注意,潜入员工休息室,盗走同事手机1部(价值3899元)。当日17时许,该服务中心工作人员龙某将涉嫌盗窃的梅某抓获,并扭送给仓山分局三叉街派出所。根据我局规定,奖给有功群众龙某3000元。

4 、群众郑某协助警方抓获2名盗窃电动车嫌疑人。 4月17日11时许,家住上街理想城揽月小区的江某发现其停在小区楼下的电动车被盗,立即报警。警方通过监控探头发现是2名年经男子所为。次日13时许,该小区物业人员郑某值班时,发现2名男子与视频记录中犯罪嫌疑人体貌特征十分相似,当即向民警报告。随后,民警于当日下午在该小区地下停车场抓获犯罪嫌疑人林某剑(男,24岁,连江人)、林某油(男,26岁,连江人),并在2人暂住处追回被盗的电动车。根据我局规定,奖给有功群众郑某2000元。

5 、群众孙某抓获1名盗窃电缆嫌疑人。 2月15日,群众孙某在鼓山镇远东村“孙氏祠堂”门口抓获1名盗窃电缆线的犯罪嫌疑人杨某(男,27岁,重庆人),后拨打110报警。晋安公安分局远洋派出所民警接报后,立即将杨某带回派出所审查。经审,杨某承认了其于2013年12月初至今年2月期间,伙同一名安徽口音男子多次在晋安区福兴大道一厂房的配电房内盗窃电缆线,后贩卖赃物所得3500元的犯罪事实。根据我局规定,奖给有功群众孙某3000元。

 

6 、群众陈某、曾某合力抓获2名扒窃嫌疑人。 1月13日12时许,群众陈某、曾某在福州火车站公交车站附近看到2名男子尾随1名挎包女子正在实施扒窃。见扒手已作案得手,二人立即上前,相互配合将2名嫌疑男子抓获,后向警方报警。晋安公安分局新店派出所民警赶到现场,从其中一名嫌疑男子身上搜到赃物手机1部。经审,2名嫌疑男子梁某、蔡某承认了其扒窃手机的犯罪事实。根据我局规定,分别奖给有功群众陈某、曾某3000元。

7 、超市工作人员王某抓获1名扒窃嫌疑人。 4月12日上午10时30分许,晋安区鼓山镇鼓山苑一超市保安王某工作时,发现超市海鲜区1名男子正对一名带着小孩购物的女性顾客实施扒窃,立即挺身而出,最终在超市出口处将该男子擒获。随后,晋安公安分局远洋派出所民警将该嫌疑男子杜某(男,43岁,重庆丰都人)带回派出所审查,并从其身上搜出赃物手提包1个。根据我局规定,奖给有功群众王某3000元。

 

附件:

群众参与打击盗窃犯罪奖励内容及标准

1、群众目击作案,主动出手抓获现行盗窃嫌疑人,经公安机关审查够刑事拘留以上处理的,每抓获一名犯罪嫌疑人奖励3000元;

2、受害者抓获盗窃嫌疑人,经公安机关审查够刑事拘留以上处理的,每抓获一名犯罪嫌疑人奖励3000元;

3、群众抓获公安机关通缉的盗窃嫌疑人,经公安机关审查够刑事拘留以上处理的,每抓获一名犯罪嫌疑人奖励3000元;

4、群众举报盗窃嫌疑线索,公安机关将其抓获,经审查够刑事拘留以上处理的,每抓获一名犯罪嫌疑人奖励1000元;

5、群众协助办案民警抓获盗窃嫌疑人,经公安机关审查够刑事拘留以上处理的,每抓获一名犯罪嫌疑人奖励1000元;     

6、群众在抓获犯罪嫌疑人过程中负伤的,按照《见义勇为条例》予以额外表彰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