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鼓楼法院为保障当事人权益有效化解“执行难”

25.07.2018  13:05
  日前,福州市鼓楼法院与中国人保财险福州市分公司签署《执行救助保险服务合作协议》和《诉讼保全责任保险、执行悬赏保险、执行救助保险战略合作协议》,将保险机制引入诉讼保全、执行悬赏、执行救助等工作中,充分发挥保险杠杆效应,为保障当事人权益、有效化解“执行难”提供了新路径。

  签约仪式上,鼓楼法院院长苏维海与人保财险福州分公司经理李雄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创新执行方式和执行手段,推出“悬赏+保全+救助”保险“套餐”。苏维海院长指出,2018年是“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的攻坚之年、决胜之年。为了贯彻落实上级法院重要批示精神,鼓楼法院结合工作实际,从深化执行体制改革中寻找突破口,通过创新执行工作方式方法,建立“法院+保险”法保联动合作的新模式,在诉讼保全、执行、救助等工作中引入保险机制,充分保障当事人利益,维护司法权威。

  据介绍,“悬赏+保全+救助”保险机制是该院的一次全新尝试。所谓的执行悬赏保险,是指执行悬赏向社会发布公告征集线索,当事人给予报酬的财产调查措施。法院在悬赏执行中增加保险手段,申请执行人只需少量保费,一旦成功悬赏则由保险公司支付悬赏金。缓解了申请执行人的经济负担,提高了财产线索发现率。诉讼保全责任保险为诉前、诉中、执行程序及仲裁程序中的财产保全、行为保全、证据保全等提供保险,既给当事人多一种方便的选择,也是法院与保险公司共同加强风控合作的新方式。另外,执行救助保险,为缓解胜诉一方因案件执行不能或执行不到位而陷入生活困境的情况,法院作为投保人,使用部分救助基金为遭受人身伤害并取得胜诉判决的受害人或其亲属购买保险服务,由保险公司对这类申请执行救助的人员进行真实性调查,再由法院进行审核,最终由保险公司发放救助款。这种方式将有效解决刑事附带民事、道路交通事故等涉民生案件“执行不能”问题,让更多生活困难的当事人感受到司法的人文关怀,让每一个符合条件的当事人接受及时、公正、公开的救助,让司法关爱直抵民心。 来源:福建法治报 责任编辑:林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