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那片法治晴空
法槌声声,正义昭彰。2019年7月,福建省泉州市两级法院再掀扫黑除恶风暴:全市5个基层法院集中宣判黑恶势力犯罪案件10件46人,其中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15人。
“要以‘等不起’的紧迫感、‘慢不得’的危机感、‘坐不住’的责任感,始终保持对涉黑恶犯罪严打的高压态势。”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陈明要求坚守政治担当,确保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场硬仗。
层层压紧压实责任
“要充分认识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事关政治安全、群众利益和民生福祉,自觉把专项斗争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泉州市两级法院将专项斗争摆在工作全局突出位置,层层压紧压实责任,坚定扛起扫黑除恶重大政治任务。
据了解,自开展专项斗争以来,泉州中院和各基层法院均成立院长任组长的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同时要求新受理的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基层法院院领导、庭领导要亲自担任审判长,确保工作要求不降、斗争力度不减。
在涉黑涉恶犯罪案件审理过程中,泉州法院主动聚焦黑恶势力犯罪突出的重点地区、行业、领域,将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涉及威胁政治安全、把持基层政权、利用家庭宗族势力、煽动村民闹事、强揽工程、欺行霸市、操纵经营黄赌毒、非法高利放贷、插手民间纠纷等11类黑恶势力犯罪作为打击重点,坚决打掉黑恶势力的嚣张气焰,还群众一片天朗气清的法治晴空。截至2019年7月底,泉州市两级法院一审审结黑恶势力犯罪案件90件555人,其中重刑率达27.92%。
严守法定标准不放松
黑恶犯罪往往案情复杂,罪名较多,证据庞杂。泉州中院刑一庭副庭长黄卿堆告诉记者,“要严格依法审查案件事实和证据,准确适用法律,做到既不能降格处理,也不能人为拔高。”
庭审,是刑事审判的关键环节。
泉州中院深化庭审实质化改革的“三项规程”,积极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成果在扫黑除恶审判中的贯彻落实,依法、准确、有力地惩处黑恶势力犯罪,确保既严格依法办案,又坚持保障人权。
张某力等23人黑社会性质组织案,是丰泽区人民法院近年来审理的最大一起涉黑案。该院抽调精干力量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涉案55册卷宗逐一予以甄别;先后三次召集公诉人、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召开庭前会议,集中处理本案的程序性申请等事项。在庭审中,该院积极贯彻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要求,合议庭在庭审中有序引导控辩双方就指控事实进行举证、质证,充分发表辩论意见,使得被告人的诉讼权利有效保障、公平正义得到切实体现。
坚持该严则严、当宽则宽。泉州市两级法院严守法定标准不放松,对各被告人准确定罪量刑,做到既不“拔高”,又不“降格”。全市两级法院审结的一审涉黑恶案件无一重大改判,无一发回重审。
深挖彻查除恶务尽
2019年,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从“打击遏制”向“深挖根治”的转换发展阶段。“深挖根治”的对象就是黑恶势力背后盘根错节的“关系网”以及“保护伞”。
绝不让“关系网”漏网、不让“保护伞”受“保护”。泉州市两级法院将主攻方向从打击“显性”黑恶势力向深挖彻查“隐性”黑恶势力及“保护伞”延伸,坚持“扫黑”与“打伞”同频共振,与“反腐”“拍蝇”统筹推进。同时,在审理各类民事、行政、执行以及立案信访等案件过程中,注重对可能涉及的黑恶势力犯罪线索进行审查与摸排。
在审理一系列信用卡车贷纠纷案件时发现,石狮市人民法院办案法官发现部分应诉的被告系无明显消费能力却购买大量高档车辆,其中可能存在涉嫌黑恶势力犯罪,便将该线索移送公安机关核实侦查。经过缜密侦查,公安机关破获了一起涉案人数多达40余人的重大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
此外,泉州法院还注重综合运用追缴、没收、判处财产刑等多种手段,铲除黑恶势力经济基础。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泉州法院共判处财产刑金额3007.69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