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农民兄弟的血汗钱

22.10.2015  10:12
  10月8日,福建省上杭县人民法院召开农民工工资执行兑现大会,将128.9万余元工资款全数发到某自动仪表公司职工手中,又一起典型的涉众民生案件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近两年,上杭县多家企业停产欠薪,引发多起群体农民工追讨报酬纠纷。对此,上杭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与上杭县总工会、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等部门沟通联系,建立“一庭一室四制度”职工维权机制,设立由法院、县总工会、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领导组成的领导协调小组,抽调3名民一庭审判经验丰富的法官组成审理劳资纠纷专门合议庭,设立劳资纠纷专门调解室,对农民工维权讨薪案件开辟绿色通道,实现诉前调解、诉请保全、立案、审理裁判的无缝对接。2014年以来审结劳动争议案件166件,标的额422.1339万元。

  “老板跑了,谢谢法院还能把工资追回来

  2011年9月因生产资金不足,福建某自动仪表公司处于半停产状态,并自此拖欠工人工资。2014年4月,40名该企业工人相继到上杭法院起诉该自动仪表公司请求判决支付拖欠工资,上杭法院立案后,开通绿色服务通道,不到一个月的时间相继作出支持判决。

  2014年6月,案件陆续申请进入强制执行,面对老板跑路,公司负债累累的困难局面,上杭法院坚持快速执行,优先执行,执行法官姜志明带领书记员积极查控被执行人财产,果断采取查封、冻结、扣押等强制措施,出动警力90余人次,迅速查封厂房及设备,及时启动拍卖程序,于2015年9月为农民工追回工资款128.9480万元工资。9月下旬,执行局通知40名职工于10月8日到法院领取执行款,“这钱竟还能拿回来”是听到最多的回答。

  10月8日,还没到8点的上班时间,40名职工就拿着材料,个个喜笑颜开来执行局领取执行款。“老板跑了,本以为这些钱拿不到了,想都没想到,我们的工资款竟然还能被追回来,也是亏得法院的法官了,辛苦了。”拿着19500元支票的何女士连连对执行法官表示道谢,激动之情溢于言表。

  “我们相信法院,愿意调解

  2014年3月,上杭法院受理了33位劳动者与福建某照明公司共33件系列劳动争议案件。为尽可能减少冲突,做到案结事了人和,上杭法院民一庭及时启动调解程序,立案受理后,先向用人单位、劳动者及仲裁委员会了解双方争议焦点,探知劳动者的要求、请求的底线,了解用人单位不服仲裁的原因,对症下药,制定多套调解方案。

  民一庭职工维权合议庭多次到该照明公司释法说理,告知可能承担的责任,释明解析调解方案,并召集劳动者代表进行案情研判,详细讲解调解方案的优劣,经5次分开协商,双方主张差距逐渐缩小,上杭法院于4月1日召集双方进行调解,三分之二职工与企业达成调解协议。对尚未达成协议的,职工维权合议庭就此原因进行分类,分成3组,并分别指派法官做调解工作,各个击破,最终全部案件得以调解。

  “公司不愿付工资,本来我们是不愿意调解的就想一诉到底,但看到法官来回奔波做工作,提出的调解方案也确实为我们利益考虑,冲着这办事态度,我们愿意放下成见调解”职工代表李某说道。

  对涉及职工案件,上杭法院坚持以调为主,尤其是对矛盾激烈,可能引起冲突的案件,采取与县总工会、劳动争议仲裁委、当事人所在单位或所在居委会、乡村联合调解,分片划组解疑,敦促案件履行。2014年以来,有效化解原告刘某与被告某建设公司、福建某照明公司33件系列劳动争议案件等劳动争议群体性案件18件,当场履行率达85%。

  “保证即日支付,不再拖欠他们一分钱

  2014年5月2日,上杭县南岗工业区某电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廖某,趁放假之机,转移变卖财产后,躲藏,拒付200多名工人工资约73万余元。

  职工维权合议庭接到相关信息后,迅速与上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协同处理,就廖某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进行研判,依法形成材料,移送公安侦查,同时敦促廖某履行义务,对廖某施加压力。在高压威慑之下,终于将“躲猫猫”的廖某逼了出来,同意即日支付拖欠200多名工人的工资,不日,廖某即支付了拖欠工人工资73万余元。

  为确保农民工按时足额拿到自己的辛苦钱,重拳出击,严惩恶意欠薪行为,对拒不支付判决确定的工资义务的被执行人不仅依法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予以信用惩戒,限制其高消费,乘坐高铁、飞机,而且对于符合条件的将采用司法拘留手段。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联动,使赖账老板在市场准入、申请贷款、招投标、新开工项目施工许可、出入境等方面受到限制,有拒不履行判决、裁定行为并认定已涉嫌犯罪的,立即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查处。2014年来,共发布欠薪的失信被执行人46人,司法拘留12人,促使14人自觉履行付薪义务。 责任编辑:林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