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节”临近 福州市重申“文明回乡 清廉过节”

18.12.2015  14:21

  福州新闻网12月18日讯(福州日报记者 温海龙 通讯员 榕纪宣) 记者昨日从市纪委监察局获悉,为贯彻落实省委反腐办《关于切实做好2016年元旦春节期间廉洁自律和厉行节约工作的通知》精神,我市要求广大党员干部自觉践行省委反腐办提出的“九严禁、两坚持”廉洁自律和厉行节约工作要求,严格执行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文明回乡清廉过节”倡议。

  “文明回乡清廉过节”倡议的主要内容为——

  不违纪违规,严格遵守廉洁自律要求。时刻牢记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要求,自觉将守纪律、讲规矩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不随陈规陋习,做移风易俗的带头人。在操办婚丧喜庆、升学晋职、生辰庆贺等事宜中,带头做到不讲排场,不比阔气,不大操大办,不奢侈浪费,不借机敛财,大力倡导节俭过节的文明新风。

  不沾染恶习,做歪风邪气的抵制者。增强法纪意识,开展有益身心健康的活动,形成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自觉抵御金钱、物欲的诱惑,自觉抵制黄赌毒等各种歪风邪气。

  不违规参加各种联谊活动,做健康人际交往的倡导者。倡导文明、向上的人际交往,不参加自发成立的老乡、校友、战友之间的各种联谊会之类的组织;不借联谊、聚会之名,大吃大喝,挥霍浪费;不借机编织“关系网”,拉“小圈子”,搞团团伙伙或非组织活动。

  不搞享乐主义,做社会主义道德的践行者。涵养新时代好家风,弘扬尊老爱幼的家庭美德。带头遵守社会公序良俗,自觉维护社会公德。热心公益事业,积极参与扶贫助困活动,保持高尚的精神追求。

  不忘廉洁教育,做廉政文化进乡村、社区的宣传员。积极参与所在乡村、社区的廉政文化建设活动,营造“两节”浓厚的廉政文化氛围,促进党风政风、社风民风进一步好转。